据“平安辽宁”微信公众号10月6日发布的消息,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公安部门交通管理大队中队长郑亮在一次执法行动中不幸被撞牺牲,生命永远定格在了37岁。他用生命诠释了人民警察的忠诚与担当,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执法现场 不幸牺牲
1、根据官方通报,事件发生在2023年9月26日,西丰县公安部门交通管理大队中队长郑亮在执行交通管理勤务工作时,于执法现场被一辆车撞倒。
2、郑亮同志因公殉职,经抢救无效后不幸牺牲,年仅37岁。他的离去,是铁岭市公安系统的一大损失,也让一个家庭失去了擎天之柱。
3、郑亮,男,1987年11月出生,中 共党员。他于2010年6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担任西丰县公安部门交通管理大队中队长、二级警长职务,长期奋战在交通管理的第一线。
忠诚履职 一心为公
1、自参加工作以来,郑亮同志始终扎根基层,恪尽职守,无论是酷暑还是严寒,他都坚守在车流人海中,疏导交通、处理事故、查处违法,用脚步丈量着辖区的平安。
2、他不仅是执法者,更是服务者,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放在心上。同事们评价他业务精湛、作风严谨,是大家信赖的好战友;群众们称赞他执法公正、待人热情,是值得依靠的好警察。
3、他的牺牲凸显了交通警察这一职业的高风险性,他们日夜守护着道路的畅通与安全,是和平年代流血牺牲最多的警种之一。
未竟的承诺 永远的遗憾
1、在生活的点滴中,郑亮同样是一位有情有义的儿子、丈夫和父亲。他对家人充满了爱与责任,但因工作繁忙,时常无法陪伴在他们身边。
2、就在出警前,他还对家人许下承诺。据了解,他曾对家人说“等忙过这几天,一定带儿子去旅游”。
3、然而,这个充满期待的约定,随着他在任务中的突然离去,成为了一个再也无法实现的遗憾。这句温暖而朴实的话语,如今听来令人无比痛心。
以上就是37岁交警在执法现场被撞牺牲是怎么回事?详情介绍的详细内容,更多请关注创想鸟其它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程序猿,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uangxiangniao.com/p/46318.html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