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套路贷的司法界定和套路贷刑事定罪的文案印出来了

最近,根据卡神小组了解,为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准确甄别和依法严厉惩处“套路贷”违法犯罪分子,在全国扫黑办的统筹协调下,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9〕11号,以下简称《意见》),自2019年4月9日起施行。为便于司法实践中准确理解和正确适用,现对《意见》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予以简要介绍和说明。那么今天卡神小组就来和朋友们聊一聊关于套路贷的司法界定和刑事定罪来了解下!朋友们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吧。

  一、《意见》的制定背景和过程

  近年来,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施的侵犯财产类违法犯罪活动开始出现并日益猖獗,政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对此类违法犯罪逐渐形成了“套路贷”这一称谓。在一些地区,“套路贷”已逐步发展成为黑恶势力较常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极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针对“套路贷”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18年1月出台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虽然没有明确使用“套路贷”这一称谓,但已在《指导意见》第20条对“套路贷”犯罪的认定和处理作出了初步规定;多个地方也就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研究出台了地方性指导意见。但由于“套路贷”在全国各地的发案分布极不均衡,表现形式千差万别,一些地方对此类案件的理解、认识存在偏差,在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时不同程度出现了“不会打”或“打不准”的问题。  为贯彻落实2018年10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执法办案思想,提高专项斗争的法治化水平,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题调研小组,经过充分调研,在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和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意见》稿,并以《意见》稿为基础通过召开调研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几经修改和完善后形成《意见》。《意见》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于2019年4月9日向社会公布并施行。

  二、准确把握“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一)关于“套路贷”的概念

  《意见》第1条对于什么是“套路贷”作出了定义。“套路贷”既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不是一个政策概念,而是在办案实践中对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类型化违法犯罪的概括性称谓。因此,“套路贷”在之前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出台的有关文件对其的界定也存在不同程度差异。经认真总结各地经验,充分研究“套路贷”的不同行为方式,《意见》在《指导意见》第20条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了“套路贷”的概念,其概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行为目的非法性,即犯罪分子是以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为目的实施“套路贷”。明确非法占有目的,既是为了从主观方面将“套路贷”与民间借贷区分开来,也是为了在具体犯罪中区分此罪与彼罪。

  二是债权债务虚假性,即犯罪分子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使用“套路”,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进而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对于犯罪分子来说,“借贷”是假,侵犯被害人的财产权利是真,“借贷”仅是一个虚假表象。

  三是“讨债”手段多样性,即在被害人未按照要求交付财物时,“套路贷”犯罪分子会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强行“讨债”,以此实现对被告人财物的非法占有。其中,“套路贷”犯罪分子借助公证,既有可能是为之后以虚假事实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准备证据,也有可能是利用民事诉讼法中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的相关规定,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案涉“公证债权文书”,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二)关于“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意见》第2条重点解读了应当如何区分“套路贷”与民间借贷。通过前期调研,我们发现将“套路贷”与民间高利放贷、非法讨债相混淆,是当前一些地方对“套路贷”犯罪存在误解的主要原因。为此,《意见》第2条专门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明确了“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在主观上,要注意把握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这是“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本质区别。民间借贷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息收益,借贷双方都对实际借得的本金和将产生的利息有清醒认识,出借人通常希望借款人能按时还本付息。而“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幌子,通过设计套路,引诱、逼迫借款人垒高债务,最终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的目的。在客观上,要注意把握行为人是否处心积虑设计各种套路,制造债权债务假象,非法强占他人财产的行为。例如,犯罪分子往往会以低息、无抵押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上钩”,以行业规矩为由诱使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谎称只要按时还款,虚高的借款金额就不用还,然后制造虚假给付痕迹,采用拒绝接受还款等方式刻意制造违约,通过一系列“套路”形成高额债务,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在民间借贷中,虽然常会出现出借人从借款本金中预扣利息、收“砍头费”的现象,但在这种情况下,预扣的利息、收取的费用是基于借贷双方的约定,借款人对于扣除利息、收取费用的金额也心知肚明,出借人后续亦不会实施故意制造违约、恶意垒高借款等行为。因此,区分“套路贷”和民间借贷,要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综合评判,不能只关注某个因素、某个情节。  此外,因为“套路贷”违背被害人的意志,或制造虚高的借款金额,或恶意垒高债务,被害人一般不可能自愿还债,所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软硬兼施“索债”,在外在行为表现上与非法讨债引发的案件有相似之处。在司法实践中,要牢牢把握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目的这一本质区别特征,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也未使用“套路”与借款人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因使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强行索债构成犯罪的,不视为“套路贷”,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定罪处罚。

  (三)关于“套路贷”常见的犯罪手法和步骤

  《意见》第3条共列举了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软硬兼施“索债”这五类“套路贷”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在实践中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列举五类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的目的是为了回应实践需要。蔓延发展迅速和地区间发案不均衡,是当前“套路贷”犯罪呈现的两个特征。在“套路贷”犯罪出现较早的地区,当地政法机关已经接触了不少“套路贷”刑事案件,对“套路贷”犯罪已经有了一定认识,积累了一定的办案经验。而有些地方的政法机关由于尚未接触或刚刚开始接触“套路贷”刑事案件,对“套路贷”犯罪尚缺乏足够的认识,但却同样面临严防严惩“套路贷”犯罪的紧要任务。列举五类常见的犯罪手法和步骤,就是为了帮助办案一线直观认识“套路贷”犯罪,进而有效甄别、打击。   二是在具体的“套路贷”犯罪中,五类犯罪手法和步骤并不必然全部出现。实践中,“套路贷”犯罪在犯罪手法的具体选择上多种多样,可能多种犯罪手法并用,通过多个犯罪步骤实现对被害人财产的非法占有,也可能仅采用少量犯罪手法就达成了犯罪目的。因此,不能认为全部具备所列举的五类犯罪手法和步骤才是“套路贷”犯罪。  三是“套路贷”犯罪的犯罪手法和步骤不局限于所列举的范围。实践中,“套路贷”犯罪的表现形式千差万别,且为了逃避打击、继续攫取不法利益,不断转型变化、花样翻新,在认定“套路贷”犯罪时还是应当着重根据其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行非法占有之实的主要特征来甄别判断。

  三、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

  (一)关于“套路贷”的定罪问题

  《意见》第4条对于“套路贷”犯罪案件的罪名确定问题作了提示性规定。“套路贷”犯罪在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客观上行侵财之实,但由于犯罪手段、行为表现各有不同。在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时,司法机关需要根据“套路贷”行为人非法取得他人财产的具体手段、方式,依照刑法有关犯罪的构成要件,确定具体罪名。对于未采用明显的暴力或者威胁手段,主要靠“骗”取得被害人财物的“套路贷”,一般以诈骗罪论处。

  例如,在有的案件中,被告人谎称自己的公司需要“冲业绩”,帮公司签订借贷协议不仅不用还款,还可以获取“好处费”,待被害人落入圈套后,便利用对方法律知识欠缺的弱点以及害怕“惹事”的心理索取所谓“债务”。由于该案中被告人主要是靠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实现非法占有目的,故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但在实践中,犯罪分子实施“套路贷”的手段经常变换,还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抢劫、绑架等多种犯罪。例如,在实施“套路贷”过程中,主要通过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构成敲诈勒索罪。在常见的“车贷”型“套路贷”中,有的被告人在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时,要求给被害人车辆安装GPS定位器,并编造各种借口拿走汽车备用钥匙。嗣后,通过损毁GPS定位器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再采用滋扰、恐吓等手段进行威胁,或者利用备用钥匙将车辆开走,逼迫被害人付款赎车。

  在该类案件中,被告人主要是利用威胁或者要挟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强制,实现非法占有财物目的,因此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再如,对于在实施“套路贷”过程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的,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在某起“套路贷”案件中,一名被害人与被告人开设的公司签订借款4万元的合同,之后被告人肆意认定违约,指使手下挟持并殴打该被害人,通过被害人微信转账方式当场劫取16万元,应当认定该起犯罪构成抢劫罪。

  在具体个案中,“套路贷”的表现形式不胜枚举,不同犯罪手段的组合、不同的犯罪情境等都可能导致案件定性或者罪数处断截然不同。以前述构成抢劫罪的案例作进一步分析,假如被告人不是当场劫取被害人本人的财物,而是在使用暴力手段挟持被害人后要求其亲友交钱赎人,那么就应以绑架罪定罪处罚。此外,犯罪分子多种手段并用,导致办案时往往需要对“一行为”或“数行为”以及是否存在竞合、牵连关系进行判断,所以,对于不同案件,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区分不同情况,依照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罪名和罪数。   

   (二)关于“套路贷”的共犯认定

  《意见》第5条对于“套路贷”犯罪案件中的共犯问题作出了规定。实践中,“套路贷”犯罪多为共同犯罪,分工日趋细化,环节众多,其中“拉客户”、协助制造走账记录等配合、支持、帮助行为对于“套路贷”犯罪顺利实施并最终达成非法占有目的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套路贷”犯罪的暴利性,围绕“套路贷”俨然已经形成了一个犯罪链条,不仅产生了所谓“贷款中介”等专门为“套路贷”犯罪分子提供“服务”的职业化群体,而且还有一些具有专业知识背景或者在相关行业从业的人员参与其中,在加剧“套路贷”犯罪社会危害的同时,也增加了发现、惩治犯罪的难度。

  为实现对“套路贷”犯罪的全链条打击,《意见》明确了“套路贷”共同犯罪人的处理,规定明知他人实施“套路贷”犯罪,仍具有组织发送“贷款”信息、广告,吸引、介绍被害人“借款”等情形的,除刑法和司法解释等另有规定外,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共同犯罪离不开共同犯意,而共同犯意历来又是司法实践中的认定难点。

  在《意见》起草过程中,《意见》稿一度采用“与‘套路贷’犯罪分子事先通谋”才能以共犯论处的观点。在后续修改中将“通谋”改为“明知”,主要考虑“通谋”一般会被理解为二名以上行为人通过交流沟通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过程,而反映这一过程的证据往往难以获取,大多数情况下严重依赖口供,容易出现只要一方否认就难以形成闭合证据链的情况。尤其在当前“套路贷”犯罪链条化的背景下,“套路贷”共同犯罪人之间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往往通过心照不宣的方式形成犯意联络,不再依赖明示沟通,如果以“通谋”作为入罪条件,可能会在实践中抬高认定标准,从而放纵犯罪。但是,将“通谋”改为“明知”并不意味着可以无视共同犯罪基本原理,摒弃共同犯意这一共同犯罪成立的主观要件,办案时,对于行为人之间有无意思联络应当作出准确的审查判断。  对于如何审查判断行为人是否“明知他人实施‘套路贷’犯罪”,《意见》第5条第3款规定:“应当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行为次数和手段、与同案人、被害人的关系、获利情况、是否曾因‘套路贷’受过处罚、是否故意规避查处等主客观因素综合分析认定。”在实践中,对“明知”作出判断需要基于一定的事实基础,指向行为人主观“明知”的因素越多、指向性越强,司法工作人员也就越能作出准确判断。因此,对于前述认定“明知”的考量因素,应当准确理解、通盘考虑、综合评定,不能“只看一点、不及其余”,要切实防止认定范围不当扩大。

  (三)关于“套路贷”犯罪数额的认定

  《意见》第6条对“套路贷”犯罪数额认定进行了说明。由于“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行非法占有之实,其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物多以“利息”“保证金”等名目混淆视听。在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时,要牢牢把握“套路贷”的本质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实施的违法犯罪,不能适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也不可能产生合法收入。

  因此,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给付被害人的本金数额之外,“虚高债务”和以“利息”“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违约金”等名目被非法占有的财物,均应计入犯罪数额。《意见》基于以上分析,在吸收《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从整体上予以否定性评价”的“套路贷”犯罪数额认定原则,并分别明确了计入“套路贷”犯罪数额的对象范围。此外,《意见》第6条第3款还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等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数额犯犯罪未遂认定及处罚方法,明确了“套路贷”犯罪未遂的认定以及既未遂情形并存时应如何处罚的问题。   

   (四)关于“套路贷”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产处置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以及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意见》第7条中明确了“套路贷”犯罪违法所得财物的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返还以及为实施“套路贷”而交付给被害人本金的处置等问题。其中,根据刑法规定,“为实施‘套路贷’而交付给被害人的本金”属于犯罪所用之物,应予没收。但从司法实践来看,在被害人自身损失没有得到补偿的情况下,直接让被害人退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前为实施“套路贷”而交付的本金,显然有悖常理常情,相关裁判也难以得到有效执行。为便于办案一线操作,《意见》规定,有证据证明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实施“套路贷”而交付给被害人的本金,赔偿被害人损失后如有剩余,应依法予以没收。

  (五)关于“套路贷”犯罪的量刑情节

  《意见》第8条秉持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一贯精神,明确对以社会弱势群体为对象实施,以及造成后果的“套路贷”犯罪酌情从重处罚。在强调依法从严惩处“套路贷”犯罪的同时,《意见》还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明确对于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真诚悔罪或者具有其他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可以依法从宽处罚,鼓励被告人认罪伏法、退赔退赃,确保案件的裁判效果。

  (六)关于“套路贷”犯罪集团和涉“套路贷”黑恶势力的认定

  实践中,“套路贷”是一些黑恶势力常用的犯罪手段,经常会出现“套路贷”犯罪与黑恶势力犯罪之间相互交织的情形。一方面,“套路贷”犯罪获利快、收益高,所采用的“套路”易于复制,容易被黑恶势力利用,用以聚敛财富。另一方面,一些“套路贷”犯罪分子正在逐渐采用公司化模式有组织地实施犯罪,加上常常借助暴力、威胁的方式“讨债”,如果任其肆意发展,很容易蜕变为黑恶势力。正因为“套路贷”犯罪与黑恶势力犯罪之间客观上存在关联,所以《意见》才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规范性文件出台,目的就是准确甄别、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及时铲除黑恶势力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

  但是,我们要认识到“套路贷”犯罪并不必然就是黑恶势力犯罪,不能因为二者存在关联就简单地在“套路贷”犯罪与黑恶势力犯罪之间画等号。

  首先,从犯罪主体上看,“套路贷”犯罪可以是黑恶势力实施,也可以是普通的个人、团伙或者犯罪集团实施。只有实施“套路贷”犯罪的行为人同时具备黑恶势力特征的,才能认定为黑恶势力。反之,即使有的团伙、人员实施了“套路贷”犯罪,只要黑恶势力特征不齐备,不完全符合黑恶势力认定标准,就不能认定为黑恶势力。

  其次,从犯罪目的上看,黑恶势力犯罪意图多元化,既包括聚敛财富,也包括形成非法秩序、非法影响力。而一般“套路贷”犯罪的目的就是侵财,虽然在实现该犯罪目的的过程中,时常会伴随发生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但是这些活动都是围绕侵财目的实施的,具有附属性。为准确界分“套路贷”犯罪与涉“套路贷”黑恶势力犯罪,《意见》在第10条第1款规定“套路贷”犯罪集团认定条件、处罚原则的基础上,在第2款明确要求对符合黑恶势力认定标准的“套路贷”犯罪,应当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或者恶势力犯罪集团侦查、起诉、审判。

   四、关于“套路贷”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

  目前,“套路贷”犯罪往往具有被害人多、涉及范围广、各犯罪环节实施地点分散等特点。为解决实践出现的新问题,《意见》第11条、第12条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本着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原则,对“套路贷”刑事案件管辖和并案侦查作出针对性规定,较为全面地列举了“套路贷”犯罪的“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并明确在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等四类情形下,有关公安机关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为公正、高效执法办案提供了保障。

  对于涉“套路贷”黑恶势力犯罪,考虑到“套路贷”通常只是黑恶势力犯罪事实中的一个部分,为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的完整性、全面性,《意见》规定此类案件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或者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此外,《意见》还明确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套路贷”犯罪的,公安机关都应当立即受理,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的,依照管辖的规定处理或移送,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司法保障。

  卡神小组总结:朋友们不难发现,现在国内金融民间市场中确实相当混乱。卡神小组认为,《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出台,将会更好的打击黑恶势力,原先靠着暴力、威胁放贷的团伙将会被彻底打击。不过卡神小组相信,在未来,一个正规、有序的市场,反而能带来更好的新生和突破,朋友们说是不是?希望这个资料对朋友们有所帮助。  

推荐阅读:

网申不用面签的信用卡 90%离不开这些套路

信用卡分期还有“双账户”?被银行套路了

年底了,请守住你的信用卡,别被银行给“套路”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卡管家,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uangxiangniao.com/xin/37201.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5年11月29日 21:43:35
下一篇 2025年11月29日 21:51:44

相关推荐

  • 使用信用卡分期避免掉入三大陷阱

    对于信用卡消费来说,分期付款早就不是新鲜的功能,而信用卡分期付款“免息不免费”也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根据测算,持卡人所要支付的手续费超过了年利率10%。事实上,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推出早期,银行往往打着“免息”的旗号宣传,的确有不少市民“上当”。 虽然“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但如何平衡分期付款的得与失…

    分期 2025年12月5日
    000
  • 办信用卡被骗反交20万,大学生的金融教育怎么了?

      信用卡是干什么的?当然是提供简单信贷服务的。   说白了,手头紧的时候帮你一把,是一张信用卡该有的自我修养。   可是这几天,广州白云警方侦破了一起办卡透支类型的诈骗案:大学生小明(化名)因为在微信上相信代办信用卡的承诺,被骗了20多万元。   这事儿说起来令人啼笑皆非,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小明…

    申请 2025年12月5日
    000
  • 信用卡额度变成负数??可能有这些原因

    关于信用卡的额度也是大家关心的事情,大家都直达信用卡额度高了会比较好,但是信用卡额度变成负的是怎么回事呢? 1、信用卡溢交款 在还款的时候多存进去的那笔钱,就是溢缴款。如果用卡当期应还金额是负数,就是不需要还钱的,下次账单扣款的时候,会先扣这笔溢缴款,再扣除你的信用额度。 2、临时额度到期 有些用户…

    2025年12月5日 申请
    000
  • 恒丰银行恒星白金信用卡怎么样 恒星白金信用卡审核多久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恒丰银行最近发行的恒星白金信用卡,也是该行的首张白金信用卡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这张信用卡的权益和审核时间。 恒丰银行恒星白金信用卡怎么样? 只要18-65周岁之间(境外人士25-65周岁之间)以及需要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附属卡申请人则需年满14周岁以上就可以申请。恒星白金信用卡卡面图片…

    申请 2025年12月5日
    000
  • 信用卡还款非小事有讲究

    信用卡还款是指当持卡人的信用卡消费到达最后还款日期时,为了确保持卡人良好的信用记录,而将还款金额刷出把资金返还给银行。行家介绍,信用卡还款方式有多种可供广大消费者选择。因此,目前节后还款最重要的是先要搞清银行为你提供了哪些还款方式。记者了解到,现在信用卡发卡银行通常都会为持卡人提供两种还款方式:一次…

    还款 2025年12月5日
    100
  • 信用卡额度竟然成了负数!被银行风控了?

    信用卡额度突然变成了负数,难道是被银行风控了?? 不少卡友在日常用卡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应还金额或可用额度是负数的情况,实际原因有好有坏,今天我们就来详细分析一下。 应还金额为负数,实为溢缴款 一般来说,应还金额是正的。如果出现当期应还金额为负数的情况,则表明你之前多存了或者多还了信用卡的钱,也就是信…

    申请 2025年12月5日
    100
  • 恒丰银行恒星白金信用卡好申请吗 恒丰银行恒星白金信用卡有哪些权益

    恒星白金信用卡是恒丰银行发布的首张白金信用卡产品。此卡信用卡为高端白金卡,主要围绕“出行、健康、理财”三个方面,为持卡人提供多重可共享的信用卡权益。恒星白金信用卡额度最高可达100万。这款信用卡到底怎么样,有什么权益呢? 卡片信息,恒星白金信用卡,是银联单币种信用卡,为白金卡等级卡片。年费,主卡80…

    申请 2025年12月5日
    000
  • 套路啊!银行点击链接办卡的短信究竟是怎么回事?

    “恭喜你成为XX银行特邀客户,最高10万额度,免年费,领取请点*^*)#@%(假装是短信内链接)。”相信这种短信,你应该是接到过不少吧! 接到短信的时候,是不是觉得好像是被银行抽中的“天选之子”呢? 那你可真的是想太多了! 尤其是短信中的“秒批”、“特邀”这类的字眼,你以为只是给你一个人的吗?太单纯…

    申请 2025年12月5日
    000
  • 你不经意的几个习惯 可能使你的信用卡额度下降!

    现代社会,刷信用卡消费成了越来越多人的首要选择。特别是刚进入社会的人群,消费水平还比较高,但是收入还不能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这时候信用卡消费者成了他们的最佳选择。毕竟一次消费几千,以后每个月慢慢还还是可以接受的。不仅是资金紧张的年轻人,很多商人也在频繁使用信用卡,他们的目的大部分只是为了缓解资金紧张…

    申请 2025年12月5日
    000
  • 资质不好的人如何申请信用卡

    信用卡的使用在如今已经是很普遍,而且可办理的信用卡也是越来越多且持卡人人数也是在增多。但是申请信用卡要有一定的财力基础,稳定收入和征信等个人资质良好才能更快的申请到信用卡且下批额度高。如果个人资质不好,要怎么申请到信用卡呢? 申请信用卡时,财力不够那就用其他方面来补足。可以从征信、个人基本资料和申卡…

    申请 2025年12月5日
    000
  • 我们日常使用信用卡过程中哪些行为不利于提额

    马蜂保信用卡09月18日讯,每一个玩卡的朋友都想让自己变成卡神,决定一个人玩卡高度的核心就是你用多少资源把自己的信用卡额度给养上去。因为每一张信用卡的额度都能提高,这也代表了我们可以运转的资金增加,其实也可以理解为一种资产的增加。 其实所谓进步的最好方法就是要自己多总结和反思,还要多掌握一些达人的经…

    用卡攻略 2025年12月5日
    000
  • 信用卡和储蓄卡发生“隔空盗刷”后该怎么办?

    人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水平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的改变,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消费都不用纸币支付了,取而代之的是银行卡和手机。尤其在年轻人的群体中,银行卡刷卡消费和手机扫码消费越来越受欢迎。由此,我们的各大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等都在重点对银行卡支付以及手机支付等相关技术不断开发和扩展。就在前两年,“云闪付…

    申请 2025年12月5日
    000
  • 中行冬奥会VISA卡好申请吗 中行冬奥会VISA卡怎么办理

    前不久,中国银行新添了一套冬奥会VISA卡,有两个版本分别是白金和无限。无限卡是限量发行,全球限量发行2022张,两个版本卡片的权益相同。办理此卡要达到什么要求呢? 办理中行卡首先会看收入,资产,收入需1万以上,资产统计3-6个月以内的日均存款,如果是高收入人群可以线下进行。如果有购买6个月以上的理…

    申请 2025年12月5日
    100
  • 中银数字信用卡好批吗 中银数字信用卡怎么申请

    信用卡里面创新的应该算是中银的数字信用卡了,这是一种没有实体卡片的虚拟信用卡,可以在网上消费,也有很多优惠活动。很多小伙伴对此很是心动。想知道这张卡片怎么申请,是否好批。 中银数字信用卡好批吗 ? 想要知道中银数字信用卡是否好批,我们要先从申请条件来看:年满18周岁~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 2025年12月5日
    000
  • 第三方申请的信用卡安全吗

      随着信用卡的普及,各大银行已经和各大商户平台进行了合作关系,各种平台已经开放信用卡申请通道,普遍的用户人群究竟是从哪些申请通道申请,又是否安全呢?请看以下分析:   第三方为什么会有申请通道?   在2018年信用卡数据统计中,我国信用卡持卡数占比已经达到65%,可见持卡数量之多,银行大力发行信…

    申请 2025年12月5日
    000
  • 为什么申请信用卡被秒拒 申请信用卡秒拒是什么原因

      相信大家对信用卡还是非常熟悉的,但是还是没有避免申卡被银行拒绝的问题,那我们一起看看信用卡被拒,问题到底是出现在哪里呢?   ①选卡是否正确   选卡正确与否确定了能否能过审核,比如:一个刚出社会的大学生,没有任何工作经历和基础收入,直接申请白金卡,那这种基本就是属于秒拒。   ②负债率过高  …

    申请 2025年12月5日
    000
  • 资质不好怎么申请信用卡?这三点建议可以看看

    有很多朋友在申请信用卡的时候申请不下来,可能是征信问题,可能是资产问题。那么,资质不好的朋友如何申请信用卡呢?   第一,基本的征信要好   大家都知道,现在不管申请什么,都会和征信挂钩的,甚至有人说了,以后找女婿要先看征信。因为征信其实就是我们在银行申请信用卡的重要依据,如果连征信都不过硬,怎么能…

    2025年12月5日 申请
    000
  • 信用卡升级白金卡有什么好处 信用卡升级白金卡额度会提吗

      随着信用卡的普及,信用卡的种类也很多,也有不同层次的卡种,有普卡,金卡,白金卡,以及黑卡等等,办理不同卡种的也是需要不同的资质,当然大部分的人都是申请金卡,因为金卡额度中等,满足我们日常的生活所支付开销,但是金卡升级白金卡有什么要求吗?又有哪些不同的去权益呢?   额度   一般来说金卡和普卡的…

    申请 2025年12月5日
    000
  • 信用卡不设置消费密码 就能防止被盗刷吗?

    马蜂保信用卡09月12日讯,相信很多粉丝都拥有一张随时随地能刷卡消费的信用卡,但有多少人敢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不设置消费密码?答案肯定绝大多数是否定的。 一般在国内,客户去银行办理信用卡,银行都会鼓励你设置一个消费密码,用于在商场购物刷卡时,输入正确消费密码方能完成支付。但在国外,信用卡支付多不设置密…

    用卡攻略 2025年12月5日
    000
  • 四大行信用卡好办吗 四大行哪家银行信用卡好

    有信用卡的朋友,都有过申请四大行的经验,但是申请四大行的信用卡的是很难下卡成功的。中农工建的信用卡之所以难申请主要是四大行属于国有银行,单靠存贷款业务就有很高的收益,不需要像其他商业银行那样要拼市场份额。所以四大行的信用卡难申请。如果要申请四大行的信用卡,哪家的信用卡对消费者来说更好呢? 看信用卡好…

    申请 2025年12月5日
    1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