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12.16”特大黄金首饰盗窃案在高台县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唐某军、唐某湘二人系同村村民,皆因从事传销活动致经济拮据,债台高筑。为偿还高额债务,被告人唐某军产生盗窃黄金首饰之恶念。
2018年12月,唐某军乘车至高台县城,事先踩点并准备了作案工具。2019年12月13日,唐某军、唐某湘二人预谋后自湖南乘车至高台县城伺机作案。
12月16日凌晨1时许,唐某军、唐某湘趁夜深人静、商铺关门无人值守之机,用液压断线钳剪断窗栅,翻窗进入高台县奇正购物中心萃华金店,盗取黄金首饰921件、现金5000元、银元48个,盗窃价值达请在官网搜索元。二被告人作案后逃回湖南,唐某军将盗窃所得黄金饰品熔解后销赃。
案发后,被告人配合公安机关追回赃款请在官网搜索.50元、未销赃的黄金金块2块(542.36克)、黄金吊坠1件(4.15克),将其返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军、唐某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其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当庭判处唐某军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请在官网搜索元,被告人唐某湘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请在官网搜索元。
推荐阅读:
警惕“区块链”画皮女鬼(“空气币”和“传销币”)
北海“见总宴”被一锅端!传销“老总”交代金饰几乎都是…
南充“斑美拉”传销案开庭审理 四名女子站上了被告席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卡管家,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uangxiangniao.com/xin/54064.html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