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成都特斯拉碾压幼童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
庭审结束后,法院当庭作出了“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即被告人张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庭审结束后,张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得知结果后心情十分复杂,一时间仍难以接受,但我也明白,量刑10个月已经是当下最好的结果。”

案件回顾:一场令人痛心的悲剧
这起悲剧发生在2024年4月5日下午。当时,被告人张某在其所居住的成都市双流区某小区内,驾驶一辆特斯拉小轿车驶出停车位时,不幸将一名正在车辆右前方路段蹲下玩耍的5岁女童碾压。
事发后,张某立即停车并拨打了救援电话,但女童最终仍因伤势过重,经现场抢救无效后宣告死亡。
交警部门在随后的事故认定中,认定张某驾驶机动车在居民小区内行驶时,未注意观察路况、避让行人,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争议焦点:“意外事件”与“过失”的边界
然而,对于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张某及其家属一直持有异议。他们认为,事发时女童脱离了监护人的看管,并蹲在了车辆的视野盲区内,其情况已超出了一个正常驾驶员应当预见的范畴。
该案的一审,于2025年3月28日宣判,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随后他提起了上诉。
在二审维持原判后,张某的辩护律师周兆成表示,他们之所以始终坚持无罪辩护,并非是为了给悲剧的结果开脱,而是希望能够通过此案,来捍卫一个法治的底线,即“正常人不应为不可预见、无法避免的风险承担刑事责任”。
他希望,未来立法机关能够进一步明确“意外事件”与“过失”之间的法律边界,以避免类似争议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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