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听证会
1、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听证会? 当行政机关考虑对当事人实施较大数额的罚款时,需要开听证会。 如果行政机关计划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或者价值较高的非法财物,也应举行听证会。 在考虑对当事人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许可证件的情况下,同样需要组织听证。
2、如果是案件比较重大复杂或者是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案件是可以举行听证。如果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决定之前,是可以举行听证会来听取被处罚人对案件的陈述和申辩的,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会也是在较大程度上保障和维护了被处罚人的权益,这也是具有民主性的一项制度。
3、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
4、需要听证的情况有,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行政机关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
5、在现实的征地拆迁工作中,严格按照这一规定实施的很少,大多数情况是,由 *** 成立一个临时机构,有的叫开发区,有的叫工业园,也有的叫支持什么建设项目指挥部,人员由各个部门临时抽调。
哪些情况需要举办听证
1、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责令停产停业的;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2、具体条件是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是要吊销其许可证以及进行较大数额的罚款时,当事人才有权利进行要求进行举办听证会,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处罚没有异议的话,就不会举办听证会。
3、听证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4、违法建筑强拆不一定需要听证,是否需要听证是需要个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的,只要相关的强拆手续,是按照正常的流程去办理的,那听证并不是一道必要的程序,而且听证行为也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行。 违法建筑强拆是否需要听证?违法建筑强拆不一定需要听证,对违法建筑进行 *** 的,听证并不是必经的程序。
举行听证的条件有什么?
1、听证会举行的条件包括案件重大、复杂,需要极其慎重决定的,符合规定的听证案件范围,且当事人对事实认定持有不同意见,还有意愿听证的,听证会后还需要开庭。
2、举行听证的条件有什么?听证除了由当事人提出以外,行政机关认为有听证必要的也可以组织所证。但是,必须事先商得当事人的同意。
3、申请听证的条件如下:行政处罚案件重大、复杂,需要极其慎重决定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组织听证,有利于作出正确的行政处罚决定。
哪些情况下,当事人有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行政机关决定对其实施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营业、责令停止广告业务等处罚措施时,当事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以便陈述自己的意见并提供证据。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撤销商标注册、撤销特殊标志登记等情况下,当事人有权申请举行听证,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具体条件是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是要吊销其许可证以及进行较大数额的罚款时,当事人才有权利进行要求进行举办听证会,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处罚没有异议的话,就不会举办听证会。
律师解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告知有听证权利:行政处罚为数额较大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如下: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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