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法民事诉讼法解释)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法民事诉讼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基于以上规定,第三人参加诉讼需要具备四个条件:第一,未参加原审诉讼,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造成的。这个条件是指第三人对原审诉讼根本不知情,且原因不是由于自己造成的。第二,生效裁判书或调解书的内容错误,应当纠正。第三,原审判决书或调解书的错误,损害了第三人的民事权益。第四,第三人提起诉讼时。原审生效没有超过六个月的诉讼时效期间或者自己知道该判决书或调解书的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由提起诉讼的第三人举证证明。法院在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时,仅就形式上审查是否具备这四个条件。实际性审查,则在审判阶段进行。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原审败诉的当事人很可能会利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律规定,制造虚假理由致使原审判决无法执行。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一个由原审之外的当事人提起的,一个新发生的诉讼,诉讼的主要实体是针对原审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在正常情况下,对原审判决或调解书不服,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解决,但审判监督程序一般只能由原审的一方当事人提起,由法院进行形式上的审查之后,再进行实质性审查,才能最终决定是否进入再审。第三人提起的撤销之诉,虽然也具有对原审审判监督的功能,但对第三人来讲,属于一个新的诉讼。因此,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各方当事人对诉讼结果均享有上诉权及再审的申请权或向检察院请求民事监督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法民事诉讼法解释)

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第三人的身份和地位是原告,原审诉讼中的原被告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为共同被告。所以,针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是完整的,即一审、二审、再审,民事监督。

对第三人撤销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争议恢复到原审之前的状态,第三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就会得到保护。如果经法院审理确认第三人的权利没有被损害,法院就会判决驳回第三人的诉讼请求。这里就发生一个问题,即原审的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利用第三人撤销之诉,找来一个第三人提起撤消之诉,致使诉讼变得更加繁琐冗长,不利于司法审判的稳定。如果是第三人恶意提起撤销之诉,经查实后可以利用虚假诉讼的法律规定予以制裁。法院不能因第三人撤销之诉可能被原审一方当事人利用而因噎废食。

第三人提起的撤销之诉,经法院形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法院会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以确保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裁判能够得到执行。所以,第三人撤销之诉法院立案后,如果没有停止对原审判、裁定书和调解书的执行,第三人应当及时提请法院作出停止执行的裁定,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果审判法院没有及时裁定停止原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执行,导致第三人胜诉的实体权利受到损失而无法挽回,法院就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第三人撤销之诉属于一审程序,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请求撤销原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也可以独立提出自己的实体权利的诉讼请求。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能请求改变和撤销原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而不能提出自己的新的独立的诉讼请求。第三人撤销之诉结束以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服,都享有上诉权利,二审后也享有申请再审的权利和申请检察院民事监督的权利。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调解结案,这是民事诉讼法赋予给当事人的权利。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如果各方当事人对第三人诉讼主张能够达成和解,法院也应以调解优先,通过调解结案让诉争结束。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应及时对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请求作出支持或者否定的裁判。有很多法官喜欢简单从事,对第三人的诉讼请求不予裁判,而是裁判第三人另行起诉,从而增加了第三人的讼累,这是一种常见的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法民事诉讼法解释)

第三人撤销之诉只能由原审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提起,如果不是原审中的第三人,不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如果第三人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后没有提起撤销之诉,而是提起执行异议被法院驳回起诉后,以案外人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时,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如果第三人坚持以案外人身份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审理,但第三人将不再享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权利。这是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法律关系的冲突。审理法院负有释明法律关系的义务。如果允许第三人既享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权,又享有案外人的再审申请权,就属于权利保护过度

如果第三人没有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而是申请再审经审查被裁定驳回的,第三人仍然应该享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权。因为第三人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其民事权利没有被实体审理,就应该享有另行提起撤销之诉的权利。

也就是说,根据现行法律,第三人既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也可以案外人身份申请再审,这两个诉权只能享有一个而不能同时享有。

比如,吉林省通化的一个基层法院审理的现役军人陈某与教师田某的离婚案件时,对双方居住的房屋按夫妻财产判决平均分割,由田某获得房屋,向陈某返还一半资金。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时,田某的母亲朴某提出:“这栋住宅当初购买的时候,我与你们夫妻两人各出资三分之一,如今怎么变成了你们俩的夫妻财产呢?”

朴某委托律师提起了第三人撤销之诉,要求法院对陈某与田某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判决部分予以撤销,确认争议房产属于三人的共同财产。

陈某抗辩:“买房时朴某出资是借贷关系,不同意撤销原判决,可以确认朴某与田某之间的借贷关系。”

田某答辩:“同意朴某的诉讼请求。”

诉讼中,朴某出具了三人平均出资的相关凭证,包括银行汇款凭证、购房协议,谈话录音等。法庭经审查采信了朴某的证据,陈某虽然否认朴某提供的证据,却不能用证据证明自己的诉求,最后,法院判决撤销陈某与田某离婚判决中的财产部分的判决,确认案涉房产属于朴某、陈某、田某共同平均所有。

法院判决后,三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朴某的合法权益获得了保护。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uangxiangniao.com/law/268281.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5年11月26日 13:51:21
下一篇 2025年11月26日 13:51:28

相关推荐

  •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包括哪些?)

    侵权行为主要责任方式有哪些 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

    2025年12月5日
    100
  • 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哪些责任(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啥)

    民事责任有哪些 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与侵权的民事责任。根据民事责任发生的原因,民事责任可分为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与侵权的民事责任。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是指因债务人不履行已存在的债务而发生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民事责任。 2、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

    2025年12月5日
    000
  • 行人闯红灯被撞责任划分(行人闯红灯被撞责任划分案例)

    行人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以往的判决,斑马线的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一般更多偏向弱者。即使行人闯了红灯,仍会判机动车承担一定的责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如果行人是因闯红灯被撞的话,从道路交通规则而言,机动车属于无过错方。如果有明显的证据例如监控录像,能重现当时的场景,…

    2025年12月5日
    000
  •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信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明确双方责任也是后期理赔的重要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1、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 所谓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

    2025年12月5日
    100
  • 收款凭证(收款凭证图片)

    收款凭证如何填制? 凭证内所反映的贷方科目,应填列与“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科目; 凭证左上角“借方科目”处,按照业务内容选填“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凭证上方的“年、月、日”处,填写财会部门受理经济业务事项制证的日期; 凭证右上角的“字第号”处,填写“银收”或“收”字和已填制凭证…

    2025年12月5日
    100
  • 三包是什么(三包是什么意思)

    三包是什么意思 退货、更换、维修。 三包服务是指对于商品进行包修、包退和包换的服务。在生活中大部分的消费者都偏向于购买具有三包服务的商品。 在“三包”有效期内,属商品质量问题的,所有的修理费由销售者或特约维修者支持。 什么是三包政策 三包政策介绍 1、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退货、更换…

    2025年12月5日
    000
  • 公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哪家保险公司好)

    什么是公众责任险? 公众责任保险(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它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是责任保险中独立的、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保险类别。 拓展资料: 主要险种: 综合公共责任保险 综合公共责任保险是一种综合性的责任保险业务,它承保被…

    2025年12月5日
    000
  • 救护车闯红灯出车祸负全责(救护车闯红灯出车祸谁的责任)

    救护车闯红灯时发生交通事故,谁的责任 救护车闯红灯时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救护车的责任。特种车辆可以闯红灯,但是这个是有条件的,就是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可以闯红灯,如果未确认安全就闯的,那么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

    2025年12月5日
    200
  • 河南知名律师(河南知名律师网)

    河南省最著名的律师是谁? 普通的案件一般律师都能搞定,如果复杂,还是建议多对比一下,多听听他们的思路,我用过曾彬彬律师,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的,告诉我搜集证据的方法很实用,人比较负责,说话不带水分。 濮阳有哪些出名的律师事务所?它们的联系方式分别是什么? 律师是很多人都比较向往的一个职业,它也可以为人…

    2025年12月5日
    200
  • 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和侵权行为法)

    侵权行为法的功能是什么啊? 另外还有学者认为,侵权法的功能还包括创设和催生新的人身权的功能. 侵权法的主要功能有以下三个方面 : (一)填补损害。 有权利就必须有救济,侵权法的最初出现就是为了使权利受到侵犯之人得到救济。因此,侵权法最主要的功能是使原告所受到的损害得到赔偿。将赔偿视作侵权法最主要的功…

    2025年12月5日
    000
  • 无限权益合伙人(无限权益合伙人是什么概念)

    律师事务所中无限权益合伙人处于什么地位? 律师事务所中无限权益合伙人处于比较高的地位,无限权益合伙人是拥有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和对一些重要事情的投票权。 律师事务所的一种合作模式,几个律师一起开办律师事务所。他们就是律师合伙人: 1、律师事务所与人合作经营、或参与同一律师事务所,一起工作…

    2025年12月5日
    000
  • 交强险三七责任怎么赔(交强险三七责任怎么赔 两车都有损失)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三七怎样赔偿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三七责任的赔偿问题是先从赔偿总额中减去交强险赔偿限额,余下的当事人赔偿70%,如果当事人购买的还有商业车险,那剩下的这70%也可以由商业保险公司来赔偿,对方当事人的损失也是一样的,只不过当事人的责任是30%而已,根据当时的情况正常走保险即可…

    2025年12月5日
    000
  • 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判决书)

    在债权债务中常见的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1、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 2、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 3、具体来讲,法律明确…

    2025年12月5日
    000
  • 上下班工伤(新劳动法上下班工伤)

    上下班途中的工伤事故怎样处理 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事故,先将劳动者送往医疗机构治疗;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治疗申请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

    2025年12月4日
    000
  • 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过错推定原则是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例如医疗的损害责任、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

    2025年12月4日
    000
  • 严格责任原则(刑法严格责任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是什么 严格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区分如下:1、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在跨界损害案件中,不论起源国是否有过失,只要对他国造成了损害,起源国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无过错责任又称“无过失责任”。法律责任的一种。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所造成的损害在主观上没有过错的情况下…

    2025年12月4日
    000
  • 关于交通肇事罪量刑的信息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 交通肇事罪 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的情形 发生 交通事故 ,造成如下伤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

    2025年12月4日
    000
  • 承担社会责任(承担社会责任的名言警句)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及意义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大环境,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已成为一种必然选择。首先,承担社会责任是时代环境的客观诉求。其次,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最后,社会责任的相关内容已逐步被列入法律条款。 总之,对于今天的企业来讲,市场竞争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企业在竞争中需要…

    2025年12月4日
    100
  • 劳动法咨询(劳动法咨询免费12315)

    《劳动法》咨询电话是多少? 如果您有劳动纠纷等方面问题可以拨打12333。“12333”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等问题的咨询电话。 如果您想咨询法律相关问题可拨打12348。“12348”是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 如何咨询劳动法?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要…

    2025年12月4日
    100
  • 承担的意思(自行承担的意思)

    承担的意思是什么? 意思:担负;担当。 读音:chéng dān 出自:杜鹏程 《年青的朋友》四:“一两年前,大约她还根本不会周密地思考自己在生活中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经受怎样的磨炼吧!” 引用:舒婷《赠别》:要是没有离别和重逢,要是不敢承担欢愉和悲痛,灵魂还有什么意义,还叫什么人生。 例句:杀人犯在…

    2025年12月4日
    2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