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公司催款函有法律效应吗(收到催收函起诉程序)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要旨
  信用社在保证期间内向担保人送达了催收通知书,担保期限逾期,信用社向法院诉讼,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就该催收通知书的效力问题应分别对待,若该催收通知书含有继续担保的内容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若仅是催款通知,不含其他内容的,担保人免责。
  案情
  原告:博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孙本志,李国玲,刘恩玲,崔志远,豆钢键,王翠连 ,郜红旗,张永利。
  200910月30日,原告博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孙本志、李国玲、刘恩玲、崔志远、豆钢键、王翠连、郜红旗、张永利签订了个人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博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被告孙本志提供借款400000元,约定利率10.17‰,借款期限到2010年10月15日,按月清息,到期还本,逾期利率从逾期之日起按13.221‰计收利息;被告李国玲、刘恩玲、崔志远、豆钢键、王翠连、郜红旗、张永利承担保证期间自借款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二年内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八被告未偿还所欠本金及利息。2011年11月18日,被告孙本志及刘恩玲在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上签了字。原告博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3年9月25日向博爱县法院起诉。
  审理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25日作出(2013)博界民金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1、被告孙本志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博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400000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从2009年10月3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的利息。2、被告李国玲、刘恩玲、崔志远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孙本志追偿。3、被告豆钢键、王翠连、郜红旗、张永利不承担偿还责任。
  博爱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博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孙本志、李国玲、刘恩玲、崔志远、豆钢键、王翠连、郜红旗、张永利签订了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属有效合同,应予保护。原告博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请求被告孙本志给付借款本息,并请求被告李国玲、刘恩玲、崔志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事实与法律依据,对其请求,予以支持。因被告(担保人)豆钢键、王翠连、郜红旗、张永利在原告博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起诉时已超过担保期限,原告博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请求被告豆钢键、王翠连、郜红旗、张永利承担担保责任理由不足,不予支持。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一条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分歧
  本案在讨论时,对被告李国玲、刘恩玲、崔志远、豆钢键、王翠连、郜红旗、张永利是否承担保证责任问题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被告李国玲、刘恩玲、崔志远应当承担保证责任,被告豆钢键、王翠连、郜红旗、张永利不应承担保证责任。理由为:原告虽然在起诉时超过了原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但被告李国玲、刘恩玲、崔志远在原担保期间内签收了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意思自治和自愿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就当事人意思自治和自愿的角度来讲,原告博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保证人发出催款通知书的目的就是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保证人同意签收也表示其愿意履行保证责任,原、被告之间又形成了一个与原保证合同内容相同的保证合同;同时保证期限不是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一样,故保证期间应从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从新计算。为此被告李国玲、刘恩玲、崔志远应承担保证责任,而被告豆钢键、王翠连、郜红旗、张永利在保证期间内未接到通知书,而原告博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也未在保证期间内诉讼,四被告不应承担保证责任。
  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李国玲、刘恩玲、崔志远、豆钢键、王翠连、郜红旗、张永利均应免责。理由为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是一种除斥期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保证期间无论是签收了通知书,还是在法院起诉后撤诉,只要保证期间没有新的保证合同内容产生,保证期间则完结,保证债权因保证期间届满而除权。为此原告博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保证期间届满后的起诉,保证人李国玲、刘恩玲、崔志远、豆钢键、王翠连、郜红旗、张永利均应免除保证责任。
  可见,本案的争议焦点为通知书的效力问题和保证期间性质问题。若通知书的效力认定为保证期间的重新计算,则保证期间为非除斥期间,签收通知的保证人应承担保证责任;若通知书的效力认定为仅是通知,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保证人免责。
  评析
  本文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首先要认清保证期间的概念及性质。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特定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在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在连带保证中)主张权利。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从法律后果来看,保证期间的经过具有消灭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效果,但其效果取决于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是否对主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更是对保证期间的性质做了完善的规定,即保证期间是一种除斥期间。在此我们所讲的主张权利应理解为有结论的权利主张,如在保证期间向法院诉讼,应有法院作出的裁判结论。除此之外无论是催款通知书,或是法院的撤诉裁定书,均不能使保证期间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就本案来讲,原告博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虽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下达了催款通知书,保证人也签收了,但该通知书仅起到告知保证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而无新的保证合同内容,所以原保证期间未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故原告博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保证期间届满后诉讼,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无法律依据,保证人按法律规定,应免除保证责任。
  其次,要区分诉讼时效与保证期间的不同。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民法通则》规定了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延长情形。可见诉讼时效是一种动态期间,有可能因某种情形产生中止、中断或延长。而保证期间则不同,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特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决定了其性质是除斥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本案中,通知书并未使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发生变化,所以保证人应免责。
  二、正确理解催款通知书的效力。就本案来讲原告所下的通知书仅有告知的内容,并未含有新的保证合同内容,仅是通知。这种通知书的效力从诉讼时效上讲,能起到诉讼时效的中断,使债权人对保证人享有诉权,而非绝对的胜诉权。它的效力不能使保证期间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故原告在保证期间届满后诉讼,保证人应当免除保证责任。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uangxiangniao.com/law/304052.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5年11月27日 11:51:47
下一篇 2025年11月27日 11:51:50

相关推荐

  •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包括哪些?)

    侵权行为主要责任方式有哪些 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

    2025年12月5日
    000
  • 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哪些责任(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啥)

    民事责任有哪些 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与侵权的民事责任。根据民事责任发生的原因,民事责任可分为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与侵权的民事责任。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是指因债务人不履行已存在的债务而发生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民事责任。 2、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

    2025年12月5日
    000
  • 行人闯红灯被撞责任划分(行人闯红灯被撞责任划分案例)

    行人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以往的判决,斑马线的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一般更多偏向弱者。即使行人闯了红灯,仍会判机动车承担一定的责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如果行人是因闯红灯被撞的话,从道路交通规则而言,机动车属于无过错方。如果有明显的证据例如监控录像,能重现当时的场景,…

    2025年12月5日
    000
  •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信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明确双方责任也是后期理赔的重要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1、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 所谓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

    2025年12月5日
    100
  • 三包是什么(三包是什么意思)

    三包是什么意思 退货、更换、维修。 三包服务是指对于商品进行包修、包退和包换的服务。在生活中大部分的消费者都偏向于购买具有三包服务的商品。 在“三包”有效期内,属商品质量问题的,所有的修理费由销售者或特约维修者支持。 什么是三包政策 三包政策介绍 1、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退货、更换…

    2025年12月5日
    000
  • 公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哪家保险公司好)

    什么是公众责任险? 公众责任保险(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它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是责任保险中独立的、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保险类别。 拓展资料: 主要险种: 综合公共责任保险 综合公共责任保险是一种综合性的责任保险业务,它承保被…

    2025年12月5日
    000
  • 救护车闯红灯出车祸负全责(救护车闯红灯出车祸谁的责任)

    救护车闯红灯时发生交通事故,谁的责任 救护车闯红灯时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救护车的责任。特种车辆可以闯红灯,但是这个是有条件的,就是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可以闯红灯,如果未确认安全就闯的,那么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

    2025年12月5日
    100
  • 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和侵权行为法)

    侵权行为法的功能是什么啊? 另外还有学者认为,侵权法的功能还包括创设和催生新的人身权的功能. 侵权法的主要功能有以下三个方面 : (一)填补损害。 有权利就必须有救济,侵权法的最初出现就是为了使权利受到侵犯之人得到救济。因此,侵权法最主要的功能是使原告所受到的损害得到赔偿。将赔偿视作侵权法最主要的功…

    2025年12月5日
    000
  • 无限权益合伙人(无限权益合伙人是什么概念)

    律师事务所中无限权益合伙人处于什么地位? 律师事务所中无限权益合伙人处于比较高的地位,无限权益合伙人是拥有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和对一些重要事情的投票权。 律师事务所的一种合作模式,几个律师一起开办律师事务所。他们就是律师合伙人: 1、律师事务所与人合作经营、或参与同一律师事务所,一起工作…

    2025年12月5日
    000
  • 交强险三七责任怎么赔(交强险三七责任怎么赔 两车都有损失)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三七怎样赔偿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三七责任的赔偿问题是先从赔偿总额中减去交强险赔偿限额,余下的当事人赔偿70%,如果当事人购买的还有商业车险,那剩下的这70%也可以由商业保险公司来赔偿,对方当事人的损失也是一样的,只不过当事人的责任是30%而已,根据当时的情况正常走保险即可…

    2025年12月5日
    000
  • 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判决书)

    在债权债务中常见的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1、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 2、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 3、具体来讲,法律明确…

    2025年12月5日
    000
  • 上下班工伤(新劳动法上下班工伤)

    上下班途中的工伤事故怎样处理 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事故,先将劳动者送往医疗机构治疗;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治疗申请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

    2025年12月4日
    000
  • 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过错推定原则是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例如医疗的损害责任、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

    2025年12月4日
    000
  • 严格责任原则(刑法严格责任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是什么 严格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区分如下:1、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在跨界损害案件中,不论起源国是否有过失,只要对他国造成了损害,起源国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无过错责任又称“无过失责任”。法律责任的一种。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所造成的损害在主观上没有过错的情况下…

    2025年12月4日
    000
  • 关于交通肇事罪量刑的信息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 交通肇事罪 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的情形 发生 交通事故 ,造成如下伤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

    2025年12月4日
    000
  • 承担社会责任(承担社会责任的名言警句)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及意义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大环境,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已成为一种必然选择。首先,承担社会责任是时代环境的客观诉求。其次,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最后,社会责任的相关内容已逐步被列入法律条款。 总之,对于今天的企业来讲,市场竞争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企业在竞争中需要…

    2025年12月4日
    100
  • 承担的意思(自行承担的意思)

    承担的意思是什么? 意思:担负;担当。 读音:chéng dān 出自:杜鹏程 《年青的朋友》四:“一两年前,大约她还根本不会周密地思考自己在生活中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经受怎样的磨炼吧!” 引用:舒婷《赠别》:要是没有离别和重逢,要是不敢承担欢愉和悲痛,灵魂还有什么意义,还叫什么人生。 例句:杀人犯在…

    2025年12月4日
    200
  • 新公司法解读(新 公司法)

    最新公司法修改主要修改了哪些内容 公司法修改了的内容是:《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金额限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无需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

    2025年12月4日
    100
  • 律师考试(律师考试2002年)

    请问考律师要参加什么考试,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但从事法律事务的人,一般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持有司法局颁发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一般为每年的6-7月份,每年一次。一般在每年九月的第二个周末进行考试,连考两天,分别考查四个试卷。 国家…

    2025年12月4日
    200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的简单介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员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

    2025年12月4日
    1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