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最新修改(关于民事诉讼法再审规定)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裁判要旨】《民诉法解释》第501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害关系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现第234条)规定处理。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该他人予以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规定中“他人”是指次债务人,而“利害关系人”是指主张到期债权存在但其为权利人的人。两种不同身份的主体对于到期债权的异议之救济途径不同,利害关系人因其主张对于到期债权享有民事权益,故应通过执行异议之诉解决,但“他人”的救济途径,一般应通过异议、复议等程序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最高法民再257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朝阳宏达企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开发区长江路六段**。

法定代表:王建华,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龙昌,辽宁红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赵强,男,1963年5月11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沐阳,辽宁东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朝阳晟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竹林路四段**。

法定代表人:周颖光,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敏,辽宁钧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周颖光,男,1968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敏,辽宁钧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朝阳宏达企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因与被申请人赵强、朝阳晟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通公司)、周颖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辽民终150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21年6月23日作出(2021)最高法民申1924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宏达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龙昌,被申请人赵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沐阳,被申请人晟通公司、周颖光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敏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宏达公司向本院申请再审称,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宏达公司是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原审判决对于是否存在到期债权一直没有进入实体审查,不应对宏达公司的财产强制执行。宏达公司虽然曾用案涉房屋替北票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达公司)抵顶工程价款,但该笔债权已经执行完毕,鑫达公司与周颖光、晟通公司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宏达公司与周颖光、晟通公司亦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申请再审。

赵强辩称,宏达公司不是适格主体,是案外人的身份。根据(2019)辽民终1507号民事判决查明并认定的事实,宏达公司将案涉房屋售予李建,本案应由李建提起执行异议,宏达公司无权以案外人的身份提起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宏达公司的合同及发票等证据均有造假的情况,在查封近一年后,宏达公司与晟通公司、李建串通,将合同时间提前到早于查封时间,证据造假后向法院提交,提出两次执行异议。

晟通公司和周颖光辩称,宏达公司与晟通公司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晟通公司对案涉房产不享有所有权,案涉房产仍为再审申请人宏达公司所有。

宏达公司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停止对凌源盛世华城(幼儿园)第13幢01012、01022、01032号房产执行,并解除查封措施;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赵强与晟通公司、周颖光借款纠纷一案,该院于2014年9月29日以(2014)朝立一民保字第2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案涉房产,于2014年12月17日作出(2014)朝民一初字第00216号民事判决,判令晟通公司、周颖光偿还赵强借款本金36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该院立案执行。经赵强申请,一审法院于2015年11月17日直接向宏达公司送达了(2015)朝执字第17号履行债务通知书,通知其在接到通知后七日内履行债务,若对债务没有异议且在通知指定的期间内不能履行义务,该院将强制执行。同日,该院以(2015)朝执字第17号裁定冻结了晟通公司、周颖光对宏达公司的到期债权。宏达公司在期限内未提出异议,该院于2016年9月21日查封了涉案房产。查封后,宏达公司以与晟通公司、周颖光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为由提出异议,该院于2017年1月18日作出(2016)辽13执异41号裁定,裁定驳回宏达公司的异议请求。

另查明,2015年5月13日,宏达公司与李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宏达公司将案涉房屋出售给李建,并为李建开具了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该房屋由李建对外出租使用。因未能办理过户手续,李建向凌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凌源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8日作出(2016)辽1382民初498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内容为宏达公司于2017年1月28日前协助李建办理案涉房屋的过户手续,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2018年9月20日,鑫达公司出具情况说明,内容为:我单位在开发北票新城起步区A2地块住宅项目时,周颖光以晟通公司、朝阳市闳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朝阳金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义进行承包施工,我单位曾经用部分房屋抵顶周颖光工程款,其中包括宏达公司在凌源市开发的盛世华城的房屋抵顶,后来经过结算,房屋抵顶价格超出工程款,解除了用盛世华城房屋抵顶的事实。宏达公司与晟通公司、周颖光之间并未形成建筑施工关系。2017年,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通过执行,将我公司对被执行人周颖光、晟通公司到期债权1499580.94元予以执行完毕。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履行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其对被执行人所负的债务,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2)第三人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3)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4)第三人违背上述义务的法律后果。第65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上述规定为第三人提供了提出异议的法律权利,也规定了未在指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又未按履行通知履行的法律后果。宏达公司在收到该院发出的履行债务通知书后,既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亦未按照履行通知的要求履行债务,原审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综上,宏达公司请求停止对案涉房屋的执行并解除查封措施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条、第6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项、第五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宏达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宏达公司负担。

宏达公司上诉请求:撤销原判,停止对案涉房屋的执行措施,诉讼费由赵强承担。事实与理由:(一)执行法院在2015年11月17日向宏达公司送达履行通知时,宏达公司此时正值第一次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未就到期债权执行问题提出执行异议。(二)宏达公司在收到履行通知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并不发生承认债务存在的实体法效力,宏达公司的合法权益仍应当得到司法救济。案涉房屋归宏达公司所有,已经生效的(2016)辽民终237号民事判决确认,赵强作为申请执行人并未提供证据证明本案存在到期债权,一审法院亦未对此进行审查,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二审法院予以确认。

二审法院另查明:周颖光以其女儿的名义与宏达公司于2014年7月3日签订了案涉房屋认购协议,并将该房产出租,租金收益计入晟通公司财务账目。截止2015年10月,案涉房产由周颖光、晟通公司占有、使用、收益。上述事实,有袁某的证言、抵账通知单、晟通公司相关财务明细账等证据在卷佐证,足以认定。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在向宏达公司送达履行通知后,宏达公司既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也未按照履行通知的要求履行债务,一审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有据。

尽管第三人在收到履行通知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并不发生承认债务存在的实体法效力,即周颖光、晟通公司与鑫达公司、宏达公司是否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尚不确定,但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宏达公司是案涉房产的开发商,其虽为该房产产权登记权人,但宏达公司已经于2014年6、7月间与周颖光、晟通公司达成了房屋认购协议,向周颖光、晟通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案涉房产从2014年7月至2015年10月期间一直由周颖光、晟通公司占有、使用和收益,周颖光、晟通公司是该房产的实际权利人。一审法院于2014年9月对该房产依法查封,并无不当。宏达公司明知案涉房产已被查封,仍与周颖光等共同移转被查封财产的行为不具有善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据此,宏达公司的诉请不应支持。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院认为,适用案外人异议之诉程序应符合法定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害关系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处理。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该他人予以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规定中“他人”是指次债务人,而“利害关系人”是指主张到期债权存在但其为权利人的人。两种不同身份的主体对于到期债权的异议之救济途径不同,利害关系人因其主张对于到期债权享有民事权益,故应通过执行异议之诉解决,但“他人”的救济途径,一般应通过异议、复议等程序救济。具体而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65条规定,在执行被执行人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在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中告知当事人异议期限,次债务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其强制执行;次债务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虽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但次债务人没有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并不意味着发生承认债务存在的效力。次债务人超过期限才提出不存在到期债权等异议,执行法院一般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对该到期债权是否存在以及到期债权的具体数额进行实质审查,而不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并引导案外人提起异议之诉。就本案而言,执行法院在向宏达公司送达履行通知后,宏达公司虽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也未按照履行通知的要求履行债务,在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后,宏达公司仍有权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对异议裁定不服,可依法申请复议。

综上,一、二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应予以纠正。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辽民终1507号民事判决、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辽13民初21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朝阳宏达企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均予以退回。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uangxiangniao.com/law/317019.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5年11月27日 22:05:12
下一篇 2025年11月27日 22:05:15

相关推荐

  • 2021营业执照年审(2021营业执照年审过了6月30号还能年审吗)

    2021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 2021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参考如下: 1、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查到所在省市点击进入; 3、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 4、选择【新用户注册】; 5、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再旁边设置密码,然后选择登录; 6、登录需要填写手机号接受验证…

    2025年12月5日
    000
  • 公司注册成立流程(注册设立公司流程)

    注册公司流程 公司设立的具体流程一般是:1、新公司发起人已经签订了发起人协议,约定设立公司的各个事项;2、新公司已经制定好公司的章程、决定好了公司名称、地址以及营业范围,还有公司的形式;3、新公司到工商局进行登记相关的登记;4、新公司股东需要履行好自己的出资义务,完成出资。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2025年12月5日
    100
  • 地役权的真实案例分析(地役权 案例)

    有关地役权的案例? 下面是一道有关地役权的司法考试真题,希望对你有用: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25年12月5日
    000
  • 公司交的社保可以取出来吗(公司给交的社保可以取出来吗)

    公司交的社保可以取出来吗 缴纳的社保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取的,除非特殊情况,例如:本人出国定居、死亡和退休才可以提取个人缴纳的部分社保,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社保作为统筹,是不能提取的。 在公司交的社保辞职了能取出来吗从公司辞职后,在公司交的社保一般不可以取出来,但是办理了个人社保清理结算是可以取出来的,…

    2025年12月5日
    000
  • 公司执照转让流程(公司执照转让流程图)

    营业执照过户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过户流程注意事项:公司或者个人在拿到营业执照后,当因为个人或他人的原因,导致经营失败,则在办理的营业执照过户流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内容:1转让之后需要承担接下来的责任。2、经营者的姓名不可以随意的改定。个体工商户改户的,需要在在办理注销后,由新的接手者重新办理…

    2025年12月5日
    000
  • 什么是离岸公司(什么是离岸公司的概念)

    什么是离岸公司? 离岸公司是泛指在离岸法区内依据其离岸公司法规范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当地政府对这类公司没有任何税收,只收取少量的年度管理费,同时,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为其设立银行账号及财务运作提供方便。具有高度的保密性、减免税务负担、无外汇管制三大特点。 离岸公司在银行开…

    2025年12月5日
    000
  • 挂失证明(挂失声明)

    遗失证明怎么写 遗失证明写法如下: 1、写上标题“XXX遗失证明”。这样非常醒目,一眼就能看出用途,让看的人快速的明白意思。 2、然后我们需要在正文的开头写上遗失声明,说明正文写的是什么,更加明确内容的功用。 3、之后我们写上正文中,什么公式或个人,将什么东西遗失。 例子: 遗失声明:本人姓名XX身…

    2025年12月5日
    100
  • 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申请破产有啥好处)

    企业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 企业申请破产的好处:公司申请破产后,会进入重整程序,重整后公司还可能存续,继续经营。破产保护一般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提出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及可能减损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 【…

    2025年12月5日
    000
  • 成都法律顾问(成都法律顾问律师咨询电话)

    公司在成都想找个法律顾问,哪个律师比较好? 永嘉徐孙忠律师可以,担任我们公司顾问两年了,很专业负责。。满意的话,给个大大的赞吧。 成都工程法律顾问律师一年多少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充当代理人和临时聘请其他律师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其不同之处就在于能否更好地策划诉讼程序⌄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事前保证胜诉…

    2025年12月5日
    000
  • 上市公司审计(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监督,防范 和控制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合理保证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 息披露事务相关的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

    2025年12月5日
    000
  • 代账公司成立条件(开代账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代理记账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代理 记账 公司设立 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代理记账公司设立程序: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

    2025年12月5日
    000
  • 公司的种类(公司的种类有哪几种)

    公司有哪几种类型? 公司种类主要是按资本总额是否均分为等额的股份来划分,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区别; 1、股东人数区别; 2、组织结构设置区别; 3、就股权的转让和流动性区别; 4、财务状况公开性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

    2025年12月5日
    100
  • 营业执照忘记注销快20年了(营业执照忘记注销快20年了怎么办也忘记注册号怎么办)

    十年前的营业执照没注销怎么办 一、十年前的营业执照没注销怎么办 1、十年前的营业执照没注销,会被纳入异常经营名录。如果是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2、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

    2025年12月5日
    000
  • 机关行政的职责可以概括为(机关行政职责可以概括为什么)

    行政机关有哪些职责 行政机关有哪些职责 篇1 1、负责律所的档案管理及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及统计管理工作; 2、负责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配合上级完成本职工作; 3、通过电话,协助律师跟进意向客户,并为律师做好客户预约安排工作; 4、在律师的指导下,对意向客户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客户想法,并反馈给律师;…

    2025年12月5日
    100
  • 解聘书(解聘书是什么意思)

    解聘通知书怎么写 辞退通知书 XXX 我公司与你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发现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_。并且由于你的不良行为,还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本公司决定将你辞退,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请你接到本辞退通知后,到公司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本公司将依照劳动…

    2025年12月5日
    000
  • 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在泰国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公司需要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2025年12月5日
    100
  • 注册500万公司实缴多少钱(注册500万公司实缴多少钱一年)

    认缴金额500万实际出资多少 注册资本印花税率是多少 注册资本印花税就是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印花税。是任何一家公司、企业在工商、税务等部门注册完毕以后都要缴纳的一个税种。其收缴部门为注册当地地方税务局,征收依据为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金的大小,征收标准为:企业注册资本金 x0.5‰,(即注册资本金为100…

    2025年12月5日
    000
  • 注册公司需要哪三个人(注册公司需要哪三个人老公非要加上他妹妹好吗?)

    注册公司为啥需要3个人 因为注册公司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和监事3个人的身份证,其中法定代表人和监事不能是同一个人。3个人各司其职,各有不同的职能,完善公司,保障公司的运行。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

    2025年12月5日
    000
  • 企业性质一般怎么填写(企业性质怎么写?)

    企业性质怎么填写 法律分析:企业性质填写方式如下:1、国有企业;2、集体所有制;3、私营企业;4、股份制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5、有限合伙企业;6、联营企业;7、外商投资企业;8、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直接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性质,然后根据官网显示内容如实填写。企业法…

    2025年12月5日
    100
  • 成立分公司的好处和弊端(分公司的利与弊)

    总公司成立分公司的好处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它在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亦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仅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附属机构。 设立分公司后主要以下几点好处: 1、对总公司来说,分公司经常便于经营,对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而且分…

    2025年12月5日
    0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