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关于非营利性医院的控制权问题)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2000年7月8日,当时的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国家计委联合制定并颁布了《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该意见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了定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运营中的收支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如改善医疗条件、引进技术、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等。非营利性机构的核心点在于非营利。但实践中,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深入,随着民营医院的高度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与公立医院开展合作,常见的方式如托管、承包、单个科室合作等,或者投资人直接设立民办非企业性质的非营利性的民营医院。哪里是资本投资热点,哪里就是纠纷的高发区。通过查询公开的司法判决,笔者发现围绕非营利性医院的控制权,医院的举办者(便于理解,本文统一使用“股东”一词来代替“举办者”)之间发生很多纠纷,具体表现为股东知情权纠纷、出资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以及股权转让纠纷等等。但由于非营利性医院通常适用的是《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称《管理暂行条例》),而不是《公司法》,因此法院在审理涉及非营利性医院股东之间纠纷时,通常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作为判案依据,导致判决适用标准不统一。笔者在裁判文书网使用“非营利性医院”及“公司法”两个关键词进行搜索,得到600多份生效判决。笔者通过对这些判决的整理和分析,对实践中围绕非营利性医院控制权问题发生的纠纷原因、外在表现进行了总结,并最终给出风险规避方案。

一、纠纷类型

从暂时能收集到的已生效判决看,非营利性医院的股东作为原告,或者医院作为原告,通常提起的纠纷类型如下:

1.1股东知情权诉讼

医院的出资人、股东通常以入股至今,医院从未向其公开过医院经营和财务状况为由,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医院准许其查阅和复制其自出资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止期间的医院财务会计报告、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理事会会议记录以及会计账簿等。

从已生效判决可以看出,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通常的审理思路如下:

第一,优先适用章程约定

如果医院的章程明确规定医院出资人对医院经营及财务状况享有知情权,则可参照适用公司法赋予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的相关规定。如果医院章程对出资人的知情权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法院的理由(泗阳县人民法院(2017)苏1323民初5313号民事判决)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涉及举办者身份确认火否认纠纷,因为此类纠纷包含有对举办者身份(资格)行政许可的内容,故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要求按照公司法股东身份确认之诉的方式对民办非企业的举办人的身份予以确认,实质是要求人民法院对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内容进行审查判决,因此此类纠纷不属于法院手里范围。同理基于民办非企业举办者身份确认而衍生的知情权纠纷亦不应属于法院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公司法调整的范围仅限于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原告不能参照公司法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行使民办非企业出资人知情权”。

第二,前置程序

在向法院提起知情权诉讼前,原告股东应在诉前以书面形式向医院主张过权利,但被医院拒绝。如果缺失该前置程序,很可能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第三,目的合理

主张行使知情权的股东应当有合理目的,不得通过行使知情权达到侵害医院及其他股东利益。

第四,关于知情权的范围

所谓知情权的范围,通常是指股东有权查阅和复制的公司特定资料的范围。通常情况下,医院章程会规定股东作为医院举办者有权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那么问题来了。这个财务会计报告是否包含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目前,从现有的已生效判决来看,法院有两种截然相反的两种态度,一种持支持观点,一种持否定观点。

支持观点认为:对于会计账簿,账簿查阅权是知情权的重要内容,通过查阅公司账簿可了解公司财务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第十四条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 证和记账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各项经济业务事务,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 送交会计机构。……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第十五条第一 款规定:“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据此,王树桢查阅权行使的范围应当包括会计账簿(含总账、 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和会计凭证(含相关记账凭证、原始凭证) 。因此,原告有权查阅医院的会计账簿和原始凭证。法院完全参照适用了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的相关规定,且通过司法判决扩大化解释了财务会计报告的范围。

否定观点则认为:医院章程中明确约定,举办者享有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故原告要求查阅医院财务会计报告的诉讼请求,具有章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对于原告要求复制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要求查阅、复制财务会计账簿的请求,缺乏章程依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作出该判决的法院就没有参照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1.2因托管、承包、合作发生的合作协议纠纷

该类纠纷占比较高。托管、承包、合作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个人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个人担任医院执行院长或者是分院院长,负责医院整体运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财务独立,每年按合同约定向医院上交固定收入。名为聘用,实为承包。

2)资本方提供运营资金,修缮住院楼或门诊楼,购置医疗器械,院方提供品牌、营销、固定资产和具备资质的医护人员。

3)资本方仅就单个科室,比如说放射科、影像科等,与院方开展合作。资本方负责购入合同约定的医疗器械,往往是进口医疗器械;院方提供资质、医护人员、渠道等资源。

4)医院整体托管给资本方或者管理公司运营。医院从中收取固定的收入。

这里面除了第三项合作方式的法律效力得到法院认可外,其他三种方式因为涉嫌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禁止“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规定,面临被法院认定无效的法律风险。

1.3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该类纠纷其实包含股东出资纠纷及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出资纠纷具体表现为股东承诺向医院出资货币资金或医疗设备或不动产,但没有履行出资义务,医院通常起诉该等股东,诉请该等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具体表现为因为各种原因,原告股东未能体现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举办者名单中,通常要求确认股东身份,确认其持股比例,或者要求医院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是在诉请行使其他权利的同时,要求法院先确认其股东身份。

为什么会发生要求确认股东身份的纠纷呢?从已生效判决看,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种原因:

1)委托他人代持股权,自己藏在幕后。代持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侵害实际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2)医院改制过程中,员工以补偿金、安置款购买医院出资的现象较为常见。当医院再次发生产权变更、员工发生离职、退休、死亡等情形的,就比较容易发生纠纷。

1.4股权转让纠纷

从已生效判决可以看出,在转让医院的出资/股权过程中,通常由于以下几点原因导致纠纷的发生:

第一,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支付股权转让款。而受让一方通常的抗辩理由是转让方虚假陈述、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是股权转让款支付条件未成就。

第二,因无法办理医院出资人变更手续,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医疗机构是国家重点监控的行业,而且医院通常登记为民办非企业。根据《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卫计委)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医院的举办者/出资人/股东当然属于必要的登记事项。

第三,虽然办理了举办者变更,但转让方无法实际控制医院,医院的经营权仍在受让方的控制之下。

第四,转让协议对转让方设定了一些特殊义务,比如说完成获得医院运营所必需的相关审批(包括但不限于院护、门诊医保点、住院医保点、急救中心等)。但转让方不能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纠纷发生。

1.5理事会决议效力纠纷

这是笔者个人认为值得特别重视的一类纠纷。因为对医院等民办非企业而言,章程虽然规定了理事会会议的召集和表决流程,但还没有认识到理事会会议决议是可以撤销的,或者存在被认定无效的风险。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虽然医院并不适用公司法,但司法实践中有参照适用公司法的趋势。因此,医院、学校等民办非企业的法人来说,重视理事会的召集、通知、主持和表决程序,十分重要。

二、纠纷发生原因

上述五种类型的纠纷无法涵盖所有的纠纷类型,但笔者认为是最能够体现医院控制权之争的纠纷类型。无论是股东出资,还是股东行使知情权,抑或是医院股权的流转,再到各种形式的合资合作,最后到理事会决议的可撤销,其实原被告双方争夺的都是关于医院的控制权。

笔者虽然在第一部分有提及纠纷发生的原因,但那些原因仅是外在表现形式。站在风险规避、风险管理的角度看,纠纷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在合资合作前,缺乏对合作模式是否合法的论证,也就是法律意识淡薄。比如本文第一部分提及到的承包、托管模式因涉嫌违反“关于禁止“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规定,而被法院认定无效。无效的法律后果对合作双方而言,是一种两败具伤的结局。双方需要各自承担因为无效而给己方造成的损失,因为双方在合作协议无效上都是有过错的。

第二,合作过程中,缺乏对合作伙伴进行必要的监督,没有对控制权进行合理的管控。具体表现为:1)托管受托人拒绝返还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院各种印鉴、各种资质证照等医院运营所必需的法律文件;2)医院被一人把控,其他投资人被边缘化。

第三,在股权转让的交易中,忽视医院转让股权的特殊性,没有将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与医院经营管理权的交接进行关联。结果是,要么转让方不配合受让方办理医院举办者变更登记,或者无法获得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要么就是受让方在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也成功在民政部门登记为医院举办者了,但仍然无法实际控制医院的运营。

第四,缺乏对合作伙伴的信用调查,而且在协议中没有设定清晰的合同解除条件和违约条款,缺乏具有操作性的条款。当合作方违反医疗机构的各种监管规定,被业务主管部门多次行政处罚,给医院名誉造成损失时,院方或原出资人往往无可奈何。

其实,从现在的判决来看,法律意识和合同水平都有很大幅度的提升,但往往缺乏对合同之外的一些关键环节的把握,也就是说,合同起草者并没有真正认识到交易的本质,以及容易发生纠纷的关键节点,而且往往双方都容易忽视合同履行的过程和证据保存。而且,时常会出现由于怠于行使权利而导致权利丧失的情形。

三、以史为鉴-律师建议

防患于未然。他人已经踩过的坑,应当避免自己踏入,成为他人吸取教训的反面案例。

3.1医院控制权要素

如开篇所述,多数医院均是民办非企业性质的非营利性医院,目前还没有针对医院登记、治理、出资、产权流转、清算等方面有明确规定的法律法规。因此,实践中,医院的治理结构也是千差万别,有直接参照公司法设计医院组织架构的,有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有的不设立理事会,只设立董事会;当然多数还是将理事会作为主要决策机构。因此,笔者今天不讨论公司化治理的医院控制权,仅讨论理事会治理模式下的医院控制权。该种模式下,笔者认为医院控制权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理事会人数、股东能够委派的理事人数;

2)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3)院长及法定代表人的选聘和解聘;

4)理事会的职权范围;

5)临时理事会会议的召集权、会议最低出席人数、主持人及表决权;

6)医院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会计凭证等;

7)各种证照,比如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各种医疗资质证书等;

8)医院公章、财务章和法人章等各种印鉴;

9)医院的供应链业务;

10)医院核心资产或者说核心业务.

3.2重视医院章程的起草

从目前审判实践来看,法院对处理医院举办者、股东之间的纠纷时,通常优先适用医院章程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有相关规定,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定的禁止性规定情况下,法院会优先考虑医院章程的规定;如果章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那么就很容易出现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风险,因为部分法院会考虑适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认为医院的举办者、股东可享有与有限公司股东相同的权利,比如知情权;当然也有部分医院直接以没有法律和章程依据为由,直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此,对投资医院的投资人来说,保护自己作为出资人权利最靠谱的做法是在医院章程中尽可能多的参照有限公司公司的章程,完善和细化股东权利。

3.3重视程序

记着某电视剧中的这样一句台词:过程对了,结果才可能正确。这句话同样适用组织决策和法律纠纷的解决。无论是医院的投资人,还是医院的管理者,都应当有程序意识,这种程序意识包含以下即方面的内涵:

1)保障医院内部决策的程序符合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2)保障理事会的召集、召开、主持和表决程序符合章程规定;

3)保留与理事的历次沟通记录,例如关于理事会召开时间、地点和议题的通知;

4)保留好理事会会议记录,注意让与会理事都要在理事会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对拒绝签字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标明,并由其他与会理事签字佐证。

本文仅是根据笔者的实务经验和为数不多的已生效判决,对非营利性医院控制权问题所做的初步探讨。抛砖引玉之用。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uangxiangniao.com/law/404276.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5年12月1日 20:07:49
下一篇 2025年12月1日 20:08:08

相关推荐

  • 2021营业执照年审(2021营业执照年审过了6月30号还能年审吗)

    2021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 2021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参考如下: 1、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查到所在省市点击进入; 3、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 4、选择【新用户注册】; 5、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再旁边设置密码,然后选择登录; 6、登录需要填写手机号接受验证…

    2025年12月5日
    000
  • 公司注册成立流程(注册设立公司流程)

    注册公司流程 公司设立的具体流程一般是:1、新公司发起人已经签订了发起人协议,约定设立公司的各个事项;2、新公司已经制定好公司的章程、决定好了公司名称、地址以及营业范围,还有公司的形式;3、新公司到工商局进行登记相关的登记;4、新公司股东需要履行好自己的出资义务,完成出资。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2025年12月5日
    100
  • 地役权的真实案例分析(地役权 案例)

    有关地役权的案例? 下面是一道有关地役权的司法考试真题,希望对你有用: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25年12月5日
    000
  • 公司交的社保可以取出来吗(公司给交的社保可以取出来吗)

    公司交的社保可以取出来吗 缴纳的社保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取的,除非特殊情况,例如:本人出国定居、死亡和退休才可以提取个人缴纳的部分社保,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社保作为统筹,是不能提取的。 在公司交的社保辞职了能取出来吗从公司辞职后,在公司交的社保一般不可以取出来,但是办理了个人社保清理结算是可以取出来的,…

    2025年12月5日
    100
  • 公司执照转让流程(公司执照转让流程图)

    营业执照过户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过户流程注意事项:公司或者个人在拿到营业执照后,当因为个人或他人的原因,导致经营失败,则在办理的营业执照过户流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内容:1转让之后需要承担接下来的责任。2、经营者的姓名不可以随意的改定。个体工商户改户的,需要在在办理注销后,由新的接手者重新办理…

    2025年12月5日
    000
  • 什么是离岸公司(什么是离岸公司的概念)

    什么是离岸公司? 离岸公司是泛指在离岸法区内依据其离岸公司法规范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当地政府对这类公司没有任何税收,只收取少量的年度管理费,同时,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为其设立银行账号及财务运作提供方便。具有高度的保密性、减免税务负担、无外汇管制三大特点。 离岸公司在银行开…

    2025年12月5日
    000
  • 挂失证明(挂失声明)

    遗失证明怎么写 遗失证明写法如下: 1、写上标题“XXX遗失证明”。这样非常醒目,一眼就能看出用途,让看的人快速的明白意思。 2、然后我们需要在正文的开头写上遗失声明,说明正文写的是什么,更加明确内容的功用。 3、之后我们写上正文中,什么公式或个人,将什么东西遗失。 例子: 遗失声明:本人姓名XX身…

    2025年12月5日
    100
  • 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申请破产有啥好处)

    企业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 企业申请破产的好处:公司申请破产后,会进入重整程序,重整后公司还可能存续,继续经营。破产保护一般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提出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及可能减损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 【…

    2025年12月5日
    000
  • 成都法律顾问(成都法律顾问律师咨询电话)

    公司在成都想找个法律顾问,哪个律师比较好? 永嘉徐孙忠律师可以,担任我们公司顾问两年了,很专业负责。。满意的话,给个大大的赞吧。 成都工程法律顾问律师一年多少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充当代理人和临时聘请其他律师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其不同之处就在于能否更好地策划诉讼程序⌄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事前保证胜诉…

    2025年12月5日
    000
  • 上市公司审计(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监督,防范 和控制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合理保证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 息披露事务相关的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

    2025年12月5日
    000
  • 代账公司成立条件(开代账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代理记账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代理 记账 公司设立 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代理记账公司设立程序: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

    2025年12月5日
    000
  • 公司的种类(公司的种类有哪几种)

    公司有哪几种类型? 公司种类主要是按资本总额是否均分为等额的股份来划分,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区别; 1、股东人数区别; 2、组织结构设置区别; 3、就股权的转让和流动性区别; 4、财务状况公开性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

    2025年12月5日
    100
  • 营业执照忘记注销快20年了(营业执照忘记注销快20年了怎么办也忘记注册号怎么办)

    十年前的营业执照没注销怎么办 一、十年前的营业执照没注销怎么办 1、十年前的营业执照没注销,会被纳入异常经营名录。如果是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2、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

    2025年12月5日
    000
  • 机关行政的职责可以概括为(机关行政职责可以概括为什么)

    行政机关有哪些职责 行政机关有哪些职责 篇1 1、负责律所的档案管理及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及统计管理工作; 2、负责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配合上级完成本职工作; 3、通过电话,协助律师跟进意向客户,并为律师做好客户预约安排工作; 4、在律师的指导下,对意向客户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客户想法,并反馈给律师;…

    2025年12月5日
    100
  • 解聘书(解聘书是什么意思)

    解聘通知书怎么写 辞退通知书 XXX 我公司与你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发现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_。并且由于你的不良行为,还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本公司决定将你辞退,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请你接到本辞退通知后,到公司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本公司将依照劳动…

    2025年12月5日
    000
  • 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在泰国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公司需要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2025年12月5日
    200
  • 注册500万公司实缴多少钱(注册500万公司实缴多少钱一年)

    认缴金额500万实际出资多少 注册资本印花税率是多少 注册资本印花税就是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印花税。是任何一家公司、企业在工商、税务等部门注册完毕以后都要缴纳的一个税种。其收缴部门为注册当地地方税务局,征收依据为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金的大小,征收标准为:企业注册资本金 x0.5‰,(即注册资本金为100…

    2025年12月5日
    000
  • 注册公司需要哪三个人(注册公司需要哪三个人老公非要加上他妹妹好吗?)

    注册公司为啥需要3个人 因为注册公司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和监事3个人的身份证,其中法定代表人和监事不能是同一个人。3个人各司其职,各有不同的职能,完善公司,保障公司的运行。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

    2025年12月5日
    000
  • 企业性质一般怎么填写(企业性质怎么写?)

    企业性质怎么填写 法律分析:企业性质填写方式如下:1、国有企业;2、集体所有制;3、私营企业;4、股份制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5、有限合伙企业;6、联营企业;7、外商投资企业;8、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直接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性质,然后根据官网显示内容如实填写。企业法…

    2025年12月5日
    100
  • 成立分公司的好处和弊端(分公司的利与弊)

    总公司成立分公司的好处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它在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亦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仅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附属机构。 设立分公司后主要以下几点好处: 1、对总公司来说,分公司经常便于经营,对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而且分…

    2025年12月5日
    0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