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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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津贴补贴包括哪几项

法律分析:1、国家统一津贴补贴:是指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出台的津贴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2、规范津贴补贴:是指根据_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_(中纪发〔2006〕17号)规定,并归地方和部门原自行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项目后设立的津贴补贴。3、改革性补贴:是指根据推进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的需要,通过转化原有用于职工福利待遇的资金,向职工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包括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补贴、交通补贴等。4、奖励性补贴和其他:是指除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之外发放的奖励性补贴和根据中央组织部、原人事部_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_(中组发〔2008〕2号)规定发放的奖金。5、年终一次性奖金:公务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是指根据原人事部、财政部_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_(中组发〔2006〕58号)规定向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人员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尚未按国家规定实施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相当于职工上一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度的奖金。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 第一条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

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

津贴补贴的发放,关乎着所有人的钱袋子。那么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下面是我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什么是津贴与补贴?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是为了补偿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和艰苦环境下付出的额外和特殊的劳动消耗而支付给职工的报酬。大致可分为4种类型:

1、为保障特殊环境和岗位上工作的职工的身体健康而建立的津贴,如高温、井下、粉尘、有毒环境以及接触放射线等或在特殊地区工作的职工发放的高温津贴、野外津贴、井下津贴、卫生防疫津贴、地区津贴等。

2、为补偿职工额外劳动消耗而建立的津贴,如加班加点津贴、班组长津贴等。

3、职务或技术性津贴,如职务津贴、科研津贴等。

4、年功性津贴,如工龄津贴、教龄津贴、科研津贴。

补贴是为保证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而由国家或单位根据一定的标准,发给职工的补助性收入。目前实行的补贴主要有:副食品补贴、取暖补贴、洗理费补贴、交通费补贴等。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各类津贴、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确定。

津贴与补贴有何异同?

津贴与补贴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不同的是,补贴是对日常生活费用开支的补助,侧重于生活性;而津贴是对额外和特殊劳动消耗的补偿,侧重于生产性。

津贴、补贴与工资什么关系?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也就是说,一般的津贴、补贴是包括在工资之内的,如计时工资就包括运动员的`体育津贴。当然也有部分补贴不包括在工资总额之内,如高龄津贴、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等。

高温津贴

2015年7月,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以北京为例,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6月至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低温津贴

除了高温津贴,还有低温津贴。《最低工资规定》中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然而,对于低温津贴的发放,始终没有出台具体政策。国家未制定关于低温作业防护的相关规定。

有律师认为,劳动者在低温天气下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这属于休息权健康权范畴。各地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曾提出相关议案、提案,但均未能推动正式的低温劳动保护措施出台。

加班津贴

加班津贴是用人单位给本企业员工设定的一项福利制度,法律对加班津贴并没有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特点及企业需要决定是否设定和执行加班津贴制度。

加班工资是法律给用人单位设定的一项法定义务,并不等同于加班津贴,用人单位支付了加班津贴不能必然免除支付加班工资的法定义务。很多用人单位设定加班津贴的目的是对加班工作人员超时工作进行补偿,加班津贴可以部分抵消加班工资,但毕竟不能取代加班费。

加班津贴应当实行“多不退少要补”的原则,当实际加班工资高于加班津贴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实际加班工资金额支付;当实际加班工资低于加班津贴标准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企业内部规定的加班津贴标准支付。

夜班津贴

关于夜班津贴,国家并未出台过任何相关规定,各地则出台了相应的标准,但呈现参差不齐的状况。有些省市如上海、江苏、山东、福建等地,执行的是上世纪90年代的标准。

以上海为例,中班(22 点以后下班的)津贴标准为 2.20 元;夜班(24 点以后下班的)津贴标准为 3.40 元;夜间(夜间连续工作 12 小时的)津贴标准为 4.40 元;5 点以前上班的早餐补助费为 0.80 元;常日班职工在夜间值班到 22 时以后的,发给夜餐费 2.20 元,通宵值班可发给 3.40 元。

部分省市根据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了夜班津贴标准。天津市政府2008年出台办法规定:企业职工中班津贴和夜班津贴,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中班津贴按不低于5%的比例确定计发,夜班津贴按不低于10%的比例确定计发,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基金给女职工发放的生育期间的工资,即产假工资。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这期间的工资就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了。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的多少与劳动者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直接相关。计算方式为: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是针对高龄老人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北京、天津、河北等26个省(区、市)已出台了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天津市给予该市百岁老人的津贴为每月500元,标准最高。

建立高龄津贴的这26个省份中,大多数省份对80岁以上的本地户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或营养费。多数省份对100岁以上的老人都给予100元每月以上的高龄津贴,发放高龄津贴门槛最低的省份为青海和陕西,两地均规定,70岁以上的老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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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津贴标准

国家津贴标准为市区误餐补贴标准15元/餐,远郊40元/天,市外50元/天。市外住宿费标准为100元/天,副局级以上现任职务以及相当职务人员为60元/天,普通工作人员为40元/天。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文件规定,市长、副市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误餐补贴标准15元/餐,远郊40元/天,市外50元/天。市外住宿费标准为100元/天,副局级以上现任职务以及相当职务人员为60元/天,普通工作人员为40元/天。

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

国家统一规定的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八条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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