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解读)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9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国有土地,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

第五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第六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条例第二条所称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

第七条 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 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五)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六)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第八条 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

第九条 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

第十条 条例第七条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整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第十一条 条例第八条(一)项所称的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本细则第七条(一)、(二)、(三)、(五)、(六)项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1 2 ;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税屋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而制定的。其中,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国有土地,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解读)

土地增值税新规定5大要点解读

土地增值税新规定5大要点解读

土地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反房地产暴利税,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那么有关土地增值税新规定,大家了解哪些?其中五大要点是什么?

明确普通标准住宅标准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第三条规定,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是,在“普通标准住宅”的标准认定上,税法规定过于简单。《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去年,国家在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政策时,统一制定了一个全国性的参照标准。这次土地增值税政策的调整,为了统一执行标准,规定“普通标准住宅”一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制定并对社会公布的“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的标准执行。即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但是,财税〔2006〕21号规定:对于在本文件发布之日前已向房地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并经税务机关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原来确定的普通标准住宅的标准审核确定,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普通标准住宅,不作追溯调整。

混合项目要分开核算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但是,对于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类型房地产开发的混合项目,如何计税的问题一直是征税机关与纳税人存在争议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作了规定,即对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普通标准住宅的免税规定。此次财税〔2006〕21号文件重新强调了这一规定:纳税人既建造普通住宅又建造其他商品房的’,应分别核算土地增值额。但由于计算扣除项目的复杂性,计算方法有先按基本核算项目计算再按收入或面积分摊扣除项目的方法,还有先按面积分摊扣除项目再按规定计算的方法,而且不同的计算方法会产生迥然不同数额的结果。

转让旧房的计算操作性增强

按照税法规定,转让旧房可以扣除的项目主要有三项: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税字〔1995〕48号规定,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而且对于个人购入房地产再转让的,其在购入时已缴纳的契税,在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中已包括了此项因素,在计征土地增值税时,不另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实际中,有些建筑物评估价格存在不合理的现象。

为此,财税〔2006〕21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土地扣除项目和旧房建筑物评估价格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这样,无论是否评估以及评估的合理与否,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有了一个参考依据,即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但加计基数是按发票所载金额固定不变的。同时,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分类预征到期清算

财税〔2006〕21号文件规定,各地要根据本地区房地产业实际情况,按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和商用房等不同类型,科学合理地确定预征率,并适时调整。对未按预征规定期限预缴税款的,应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从限定的缴纳税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虽然政策规定土地增值税应该在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后,及时进行清算,多退少补。但是,为了防止有些房地产企业预缴税款不清算的现象,财税〔2006〕21号规定,对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项目,凡转让的房地产的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按照转让房地产的收入与扣除项目金额配比的原则,对已转让的房地产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具体清算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税局规定。

严格土地增值税征免规定

一是因政府城市规划和国家建设需要搬迁行为,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的,才能免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财税〔2006〕21号规定,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因“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是指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情况。与此不符的其他行为原因,如因商业性购买和开发企业的开发行为等,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的,则不能免税。二是取消了投资联营免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财税〔2006〕21号取消了这项免税政策,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 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再适用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uangxiangniao.com/law/54942.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5年12月4日 17:57:08
下一篇 2025年12月4日 18:00:28

相关推荐

  • 反倾销税是什么意思(征反倾销税是什么意思)

    反倾销是什么意思,谁能生动的举个例子 反倾销(Anti-Dumping)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 首…

    2025年12月5日
    000
  • 地役权的真实案例分析(地役权 案例)

    有关地役权的案例? 下面是一道有关地役权的司法考试真题,希望对你有用: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25年12月5日
    000
  • 强制猥亵罪的简单介绍

    强制猥亵罪量刑标准 一、强制猥亵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规定,猥亵罪…

    2025年12月5日
    000
  • 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的概念和分类思维导读)

    民事权力的名词解释 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据民事法律取得的可以实施一定行为或获取一定利益的法律资格。民事权利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即享有权利的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实施一定的行为;享有权利的人可以要求负有义务的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或是不实施一定的行为;享有权利的人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有…

    2025年12月5日
    000
  • 征地补偿新标准(高速路征地补偿新标准)

    新土地法2021征地补偿标准 1.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特别是删除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这个规定。 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等的…

    2025年12月5日
    000
  • 退税率查询(出口商品代码及退税率查询)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怎么查出口退税率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查询。 1、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出口退税查询。 2、出口商品退税率查询,筛选商品名称或商品代码,即可查询到所查商品的征税率和退税率。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一、正面回答 煤炭、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为3%;以农产品为原料…

    2025年12月5日
    000
  • 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最新)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

    2025年12月5日
    000
  •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

    2025年12月5日
    100
  • 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什么意思)

    我国现行增值税属于什么类型 现行增值税属于消费型。 法律分析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

    2025年12月5日
    000
  • 关于不作为犯罪的信息

    什么是不作为犯罪 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简单概括不作为犯罪,用六个字简述就是应为、能为、不为。就其法律特征而言则具有隐蔽性、消极性、间接性和违法性等。不作为犯罪的特征包括:(一)违反法律直接规定。是指《刑法》有直接规定的罪名,才构成…

    2025年12月5日
    000
  • 什么是物权法(什么是物权法 它立法的目的是什么)

    物权法是什么法?  一、物权法属于什么法 《物权法》属于民法。民法是规定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和财产关系的法律。是私法。 除《物权法》外,民法还包括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等法律。 物权法是调整有形财产关系的法律,调整无形财产关系的法律主要有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

    2025年12月5日
    000
  • 土地用途分类(土地用途分类代码)

    土地用途分为哪几类 一、土地用途分类是哪些 土地使用用途分类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二、土地用途可以变更吗 土地使…

    2025年12月5日
    000
  • 土地出让方式(土地出让方式协议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的出让方式有: 1、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3、挂牌出让; 4、协议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要注意的是出…

    2025年12月5日
    000
  • 公司的种类(公司的种类有哪几种)

    公司有哪几种类型? 公司种类主要是按资本总额是否均分为等额的股份来划分,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区别; 1、股东人数区别; 2、组织结构设置区别; 3、就股权的转让和流动性区别; 4、财务状况公开性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

    2025年12月5日
    000
  • 性暴力的简单介绍

    什么是性暴力倾向 依据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可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性暴力是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等,丈夫违背妻子意愿,强迫发生性关系是最常见的性暴力。目前,多数国家对家庭暴力的类型采用此种分法。 性暴力与肉体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一样,都是家庭暴力的客观表现形式,都是施暴…

    2025年12月5日
    100
  • 运费税率(运费税率是多少)

    运费税率是6%还是9% 运费产生于交通运输服务,税率为9%。 增值税的税率包括13%、9%、6%、零税率四种情况。13%为基本税率,大多数情况下均适用于该税率,比如纳税人销售或进口绝大部分的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9%和6%为低税率。一直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且适用9%税率的内…

    2025年12月5日
    000
  • 近亲(近亲结婚可以领证吗)

    什么是近亲 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人类不仅需要有计划地控制人口的增长,重要的是要重视人口素质,因而“优生”成了家庭和社会所关心的问题。作为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身体健康,聪明活泼;对国家和民族来讲,民族的兴旺发达。国家的繁荣昌盛,其基础无疑是高质量的民族素质。因此,优生对于家庭幸福,对于国家…

    2025年12月5日
    000
  • 嫖娼是什么意思?(梦见嫖娼是什么意思)

    嫖娼什么意思 嫖娼,是指二人及二人以上,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嫖娼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卖淫嫖娼更容易传染性病,梅毒,乙肝,艾滋病,等各种疾病。 法律分析:嫖娼,是指二人及二人以上,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

    2025年12月5日
    000
  • 征地补偿标准(川府函2020217号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

    2025年12月5日
    000
  •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最高限额)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是什么意思?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是一种会计准则。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9-2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

    2025年12月5日
    0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