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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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是否失效)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四条第(四)项如何理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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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最新)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提请抗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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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是否有效)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立 案 第十一条 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由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立案。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立案: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可能错误的; (三)原审人民法院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