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商业信誉罪的管辖范围

  • 损害商业信誉罪的管辖范围(侵犯商业信誉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这里,成立犯罪的要求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对于一般性质的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没有给他人造成重…

    法律资讯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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