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关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裁判要旨 由于行政行为具有的公定力,除因严重违法而自始无效外,在未经法定机关和法定程序撤销或变更之前,都推定为有效。蜀山区政府所作的合蜀房征决[2014]第6号《合肥市蜀山区房屋征收决定》业经原审两级法院审查,确认其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和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体、对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

    法律资讯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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