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纠纷案件审理流程(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的纠纷案例讲解)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为正确审理保险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结合我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保险合同的成立及责任认定问题

1. 人身保险中的投保人按照保险人的要求,预交了保险费,但由于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自身的原因,未及时对投保单作出处理,如果发生了应予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事故,作如下处理:

(1)被保险人符合承保条件,应认定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承保条件根据保险业的通常标准进行裁判。

(2)被保险人不符合承保条件,应认定保险合同不成立。保险人对未及时处理投保业务有过错的,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检索报告

2. 人身保险合同不因保险人预收保险费而当然成立。保险人预收保险费后在合理期限内拒绝承保的,应当及时退还投保人预交的保险费,保险人对因其超过合理期限退还保险费而产生的利息损失亦应赔偿。

二、保险人的说明义务问题

3. 保险人与同一投保人再次或多次签订同类的保险合同时,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可以适当减轻;但保险人仍然应当履行保险法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

4. 保险人未履行对一般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时,应当赔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

5. 保险人对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不因保险合同条款是对保险法规定内容的合同化而免除。

6. “责任免除条款”中包含有通常人不易理解的专门术语时,保险人对其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所作的解释与说明,应当达到通常人所能理解的程度。

三、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问题

7. 保险人的代理人代投保人填写需投保人如实告知的事项并代投保人签名的,可以因此免除投保人相应的如实告知义务。

8. 投保人向保险人主动告知某事项并记载于投保书上的,视为保险人就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

9. 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不因保险人指定的机构对其进行体检而免除。

10. 保险人在缔约或保险事故发生之前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投保人有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但仍承保的,对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拒绝承担保险责任或者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主张,不应予以支持。

11.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范围的,需要投保人补交或支付的保险费的数额按照保险行业的标准确定。

12. 保险人在投保单询问表中设计的“其他”等字样的兜底条款,违反了有限告知原则,应当认定无效。

13. 保险合同复效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14. 在下列情形下,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被免除:

(1)投保人未告知的事实会导致保险风险的出险率降低;

(2)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事实;

(3)保险人明确声明免除投保人对相关事项的告知义务。

四、保险条款解释的问题

15.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强制性保险条款不属于保险合同的格式条款,保险合同当事人对其内容发生争议时,对保险人不应当适用“不利解释原则”。

16. 保险人对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示范性保险条款决定使用或者经过变更使用的,应当视为保险人自行制定的条款,具有格式条款的性质,在保险合同当事人对条款内容发生争议且已穷尽其他解释原则的情况下,对保险人应当适用“不利解释原则”。

17. 保险人自行制定的保险合同条款,具有格式条款的性质,在保险合同当事人对条款内容发生争议且已穷尽其他解释原则的情况下,对保险人应当适用“不利解释原则”。

18. 保险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确定的个别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不具有格式条款的性质,对保险人不适用“不利解释原则”。

五、定值保险合同损失认定问题

19. 定值保险合同在出险时,除非约定的价值与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存在比较明显的背离,一般不应再对保险标的物进行鉴定、评估。

20. 定值保险合同发生全损,直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价值予以赔付。定值保险合同发生部分损失,可以按受损部分财产占全部被保险财产的比例乘以保单中约定的保险价值来确定赔偿数额,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代位求偿权问题

21.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范围不应包括保险人因赔偿被保险人保险金而支出的各种费用。

22. 保险事故发生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权情况的处理:

(1)保险合同签订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权的,保险人对该事项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必须如实告知,否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合同签订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权的,保险人没有对该事项提出询问或投保人如实告知后保险人同意承保的,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赔付保险金,但无权向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偿权;

(3)保险合同签订之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权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4)保险合同签订之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权,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应赔付保险金,但无权向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偿权;

(5)如果第三者是以格式条款免除其对被保险人的责任的,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应认定该条款无效。

23.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中“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应理解为系行为人的明示行为,不应以默示为由推定被保险人放弃。

七、责任保险中对第三者损害赔偿问题

24. 在贷款保证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或伤残,而无法履行贷款合同的,保险人依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后,其对被保险人或其财产继承人、受益人不享有追偿权。

25.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在双方调解中所作的让步,不应视为其放弃了正当的抗辩,保险人不能因此免责,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6.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调解的,应当作为保险人理赔数额的依据,但调解中的数额与保险人核定的理赔数额有较大差距的情形除外。

八、保证保险问题

27. 一个保证保险合同只能为一个债权提供保证。保证保险合同项下同时存在借款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借款合同为基础合同。

基础合同无效导致保证保险合同无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8. 保险人可以因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履行基础合同中的瑕疵在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中提出抗辩。

29. 保险人和银行在各自的核保义务与审贷义务范围内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0. 同一合同债务既投保保证保险,又设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险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九、人身保险合同的解除问题

31.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不享有保险合同的解除权。保险合同解除后的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

32. 投保人和受益人不是同一人时,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受益人不享有保险合同的解除权和变更权。保险合同解除后的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

33. 保险合同的效力因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补交保险费而得以恢复的,补交保险费的被保险人、受益人对复效后的保险合同享有解除权。

保险合同的效力因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补交保险费而得以恢复的,投保人可以向被保险人、受益人主张保险合同复效前的现金价值。

保险合同的效力因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补交保险费得以恢复而后又解除的,合同解除后的现金价值根据保险费实际交纳情况分别属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十、保险合同中的宽限期问题

34. 在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中,定期通知投保人按时或在宽限期内交付保险费不属于保险人的附随义务,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5. 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保险费交付宽限期的保险责任属于续期保险费对应期间的保险责任,而非前一期交费期间的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发生应予赔付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可于给付保险金时扣除欠交保险费,但扣除保险费并不影响其终止保险合同的权利。

十一、其他问题

36. 保险人未按照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已有的证明和资料确定先予支付最低数额保险金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此产生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7. 属于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保险费率的确定、赔付范围的确定等因素的危险程度增加,但与保险事故发生无因果关系的,不能依照保险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免除保险人的保险责任。

38. 被保险人或受到损害的第三者在保险金额的范围内,可以向保险人就后续治疗必要的费用提出主张。

39.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受益人请求保险合同复效时应当符合投保条件,一次性补交保险合同中止前未交纳的保险费和利息,以及中止期间应当交纳的保险费和利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0. 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车辆所有权转移过程中,谁为被保险人的情形:

(1)保险车辆已经交付,但尚未完成过户手续,保险人已办理保险单批改手续的,新车主是实际被保险人;

(2)保险车辆尚未交付,但已经完成过户手续,保险人已办理保险单批改手续的,新车主是被保险人;

(3)保险车辆尚未交付,且未完成过户手续,保险人已办理保险单批改手续的,新车主是实际被保险人;

(4)保险车辆已经交付,过户手续已经完成,并已向保险人提出保险单变更申请的,新车主是被保险人。

(5)保险车辆已经交付,过户手续已经完成,但未向保险人提出保险单变更申请的,新、旧车主都不是被保险人。

41.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经过理赔程序而直接起诉保险人的,法院应该受理。

42. 非经有权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最终认定,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时不应认定已经死亡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

十二、附则

43. 本“指导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下发之日起尚未审结的一、二审案件适用本“指导意见”;下发之日起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指导意见”。

如本“指导意见”中的具体意见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为准。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uangxiangniao.com/law/267090.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5年11月26日 13:18:44
下一篇 2025年11月26日 13:18:48

相关推荐

  • 收款凭证(收款凭证图片)

    收款凭证如何填制? 凭证内所反映的贷方科目,应填列与“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科目; 凭证左上角“借方科目”处,按照业务内容选填“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凭证上方的“年、月、日”处,填写财会部门受理经济业务事项制证的日期; 凭证右上角的“字第号”处,填写“银收”或“收”字和已填制凭证…

    2025年12月5日
    100
  • 河南知名律师(河南知名律师网)

    河南省最著名的律师是谁? 普通的案件一般律师都能搞定,如果复杂,还是建议多对比一下,多听听他们的思路,我用过曾彬彬律师,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的,告诉我搜集证据的方法很实用,人比较负责,说话不带水分。 濮阳有哪些出名的律师事务所?它们的联系方式分别是什么? 律师是很多人都比较向往的一个职业,它也可以为人…

    2025年12月5日
    200
  • 劳动法咨询(劳动法咨询免费12315)

    《劳动法》咨询电话是多少? 如果您有劳动纠纷等方面问题可以拨打12333。“12333”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等问题的咨询电话。 如果您想咨询法律相关问题可拨打12348。“12348”是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 如何咨询劳动法?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要…

    2025年12月4日
    100
  • 结婚证查询(结婚证查询 民政局)

    结婚证怎么查 查询方式如下: 1.、在支付宝上搜“国家政务服务”,点击进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 2、在小程序首页,将左上方的定位设成结婚证申领的地区,譬如结婚证是在广东省领取的,则选择广东省; 3、点登录,登录完之后,在小程序首页向下滑动会有一个“我的证照”版块,点击“添加证照”; 4、选定…

    2025年12月4日
    100
  • 新公司法解读(新 公司法)

    最新公司法修改主要修改了哪些内容 公司法修改了的内容是:《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金额限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无需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

    2025年12月4日
    100
  • 律师考试(律师考试2002年)

    请问考律师要参加什么考试,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但从事法律事务的人,一般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持有司法局颁发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一般为每年的6-7月份,每年一次。一般在每年九月的第二个周末进行考试,连考两天,分别考查四个试卷。 国家…

    2025年12月4日
    200
  • 高铁赔偿(高铁赔偿标准)

    高铁晚点一个多小时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因此,高铁延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承运人应当负违约责任,赔偿旅客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损失无法确定,应当承担一个比较合理的固定数额。但要注意的是,因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原因导致延误的,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5年12月4日
    000
  • 金华律师(金华律师事务所)

    做金华律师能有多少收入啊? 怎么说呢,看你自己能不能干,就我们所而言,1万—150万都有,我记得第一年我做了12万,关键是要服务态度好,认真负责才行 金华刑事律师哪个好? 聂昭洪律师挺有口碑的,听朋友说他办案的效果好;我之前在专业的律师查询平台查询过他,看到辩护成功案例己有400多个,专…

    2025年12月4日
    100
  • 干货,产品经理如何进行需求分析

    需求分析做错了,做再多也是无用功

    用户投稿 2025年12月4日
    202
  • 商标律师(广州商标律师)

    商标侵权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目前并没有统一的商标侵权律师费用收取标准,主要是当事人和律师进行当面的协商,一般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2025年12月4日
    000
  • 金融律师(上海金融律师)

    上海金融诉讼方面有没有靠谱的律师? 我也是上海的,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律师就挺靠谱的,上次我记得是戚诚伟律师给我服务的,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法学本科)、复旦大学(高级工商行政管理硕士EMBA)、香港金融管理学院(涉外律师培训项目)、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整个过程很专业,为我解决了问题。 …

    2025年12月3日
    100
  • 案由大全(案由大全查询)

    请问行政诉讼案件的案由有哪些? 行政管理范围 1.公安行政管理 (1)治安管理(治安) (2)消防管理(消防) (3)道路交通管理(道路) (4)其他(公安) 2.资源行政管理 (1)土地行政管理(土地) (2)林业行政管理(林业) (3)草原行政管理(草原) (4)地质矿产行政管理(地矿) (5)…

    2025年12月3日
    000
  • 自考律师资格证需要什么条件(怎么自考律师资格证)

    自考律师资格证需要什么条件呢. 一、考律师资格证需要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

    2025年12月3日
    200
  • 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1—10级伤残赔偿价格表)

    加害人对受害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同时还有可能会影响他的心理健康,可能会让受害人长期处于担惊受怕的恐惧之中,这样就会影响到他的正常生活与工作,所以受害人可以向加害人提出精神抚慰金,在计算精神抚慰金时有一个标准,那么人身损害的精神抚慰金怎么计算呢?山东中评和律师事务所程兵律师解析。 人身损害的精神抚慰金怎么…

    2025年12月1日
    000
  • 一次性扣12分怎么处理最好(详细的处理经历分享)

    如今马路上到处都是摄像探头,开车上路一不小心就会被拍下违章,面临着扣分罚款的处罚。很多司机朋友都很焦虑,一不小心被扣了12分应该怎么办?本期,元贝驾考小编就来和大家说说驾照一次性被扣12分应该如何处理。 一、驾照扣满12分需要重新学习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025年12月1日
    100
  • 不动产证怎么办理流程(不动产证办理流程及费用)

    ​买了新房之后拿到房产证才能放心,那么房产证该如何办理,什么时候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呢?同时办理房产证需要交什么钱呢? 新房办证的条件 新房办证主要还是要看开发商的主动性,如果开发过程没有问题,相关证书齐全,那么在新房竣工验收之后就可以组织本地测绘单位来对项目进行竣工测绘,最终以竣工测绘的面积作为产权证…

    2025年12月1日
    300
  • 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工程停工索赔报告范本)

    在工程进行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工程实际进程受到干扰,不少承包人因为非自身因素引发的工程无法如期完成,而向相关业主提出工期索赔,那么,什么条件下可以工期索赔,工期索赔费用如何计算? 网友咨询:工期索赔费用如何计算?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聂雷强律师解答: 可以工期索赔的条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

    2025年12月1日
    400
  • 反倾销税是什么意思(反倾销通俗解释)

    2020年7月为应对美方恶劣行为,中国商务部发表了公告,将重拳出击。美国公司在中国售卖化工原料正丙醇,存在恶意破坏市场秩序行为。于是针对美国公司倾销幅度,政府对此商品征收254%反倾销税。目前已开始实施。当然,商务部对美商裁决不止如此,后续会有其他举措。跨境电商们站在国际贸易战的风口浪尖上,更有必要…

    2025年12月1日
    100
  •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在哪里(有效欠条写法示范)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借条和欠条是一个大众都很熟悉的概念。在我们借钱或者需要欠债的时候,我们总会给借款人或者债权人留一份借条或者欠条。很多人以为欠条和借条都是一样的概念,但其实两者并不是完全一样的。那么在法院欠条和借条的区别之处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山东民昊律师事务所彭广磊律师解析。 一、在法院…

    2025年12月1日
    200
  • 拆迁程序流程是怎么样的(拆迁补偿款发放流程)

    一、公示。 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房屋改建、加建、扩建的工程,这就是暂停公示,需要在有关的场合进行公告,公示期不能超过一年。 二、入户调查评估。 在确定拆迁范围之后,拆迁人要办一些有关的手续、文件,一般来说需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

    2025年12月1日
    0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