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诉讼时效适用(民法典涉外诉讼时效法条)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看起来几个法律条文规定并不复杂,但理解与适用上却存在分歧,因经历了一个时效问题的案件,由一审、二审、发回重审、重新一审、二审、再审,历经四年六次诉讼,本来并不复杂的案件,却走了这样长的路……一个诉讼时效问题引发的漫漫诉讼路,于是有了笔者对诉讼时效的以下理解: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和理解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看出,民事案件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有特殊情况的,权利人可申请延长诉讼时效,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同意延长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最长诉讼时效起算点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二十年,即在法律没有特殊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采取主观标准,而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则采取客观标准,即无论权利人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关于“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因为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决定了法律不可能将阻碍诉讼时效进行的情况全言概括之,总有特殊情况的发生需要“法外开恩”,对于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法律并未作明确约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的申请”,也就是说,若当事人未提出申请,法院不会主动为当事人延长诉讼时效。当事人什么时间、哪个程序提出申请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这时体现的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从立法本意上看,不破坏最长诉讼时效二十年是原则。说到此处,普通的诉讼时效三年能不能延长,不能,但普通诉讼时效适用中止、中断情形,具体条款为《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

  第一个“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规定中有其他时效规定,例如《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还有第五百九十四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第二个“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

  1 、附条件的或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 约定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清偿期届满之日起算。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未约定有履行期限或者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的请求权,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5、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6、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权利人知道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7、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在此,关于《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中两个“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均不能超越后面的“但书”–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三、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1、《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四、司法实务中的分歧

  2020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同案同判,类案必须检索。之后法官在裁判时就会慎重考虑其他现类判决的问题,这是最高法的意见。在该意见出台之前,我们看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个年度两个判例,对最长诉讼时效认定截然相反。

  【基本案情】:李某某于1996年5月17日向彭某某借款130000元,并出具《借条》,直至2017年9月,彭某某才首次向李某某主张权利。问题焦点之一为:有无超过最长诉讼时效二十年。(2018)粤民申11199号民事裁定书认定:彭某某起诉提交的《借条》(并未载明借款利息及借款期限,也未有证据证明双方当事人曾就借款期限达成补充协议,故案涉借款期限约定并不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按照该规定,彭某某在给予李某某必要准备时间的情况下,可以随时要求李某某履行还款义务。在李某某不予偿还的情况下,才能认定彭某某的权利受到损害。现除彭某某自述外,未有其他证据证明彭某某于何时向李某某主张债权。彭某某自认其直至2017年9月才首次向李某某追偿案涉借款,但李某某未予以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彭某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保护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李某某拒绝或以自身行为表明不予偿还尚欠借款之日起算,则彭某某于2017年11月14日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时并未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亦未超过二十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2018) 粤民申13146号案件与上述案件极为相似,但该案民事裁定书却认定“涉案借款发生于1996年11月14日,至2017年7月26日李贵强起诉时,已超过20年的最长保护期间。”驳回申请人的再审申请,简单的起始时间,确定客观上最长诉讼时效,干净利索。

  问题出在哪里?一个法院两种判决,如借款没有约定履行地期限,是可随时主张还是受最长诉讼时效限制,笔者认为:应受最长时效二十年的限制,理由为: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目的为了防止人类争议无休无止的进行,所以设定了普通时效三年和最长诉讼时效二十年。彭某某向李某某出借款项是明知的,履行期限未约定可以随时约定,已经给了超出普通时效三年的权利使用;如权利人在二十年内仍未主张自己的权利,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让其请求权一直受保护。同时无论是适用当时的《民法总则》还是现行的《民法典》,(2018)粤民申11199号民事裁定书中的法律适用,均属于笔者上述第二点中《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中两个“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情形,不能超越后面的“但书”–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五、诉讼时效过后发生什么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

  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发生障碍,但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也就是诉讼时效期届满提起诉讼,法院依然会受理,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和强制执行的权利。

  六、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权利人要清楚并在意自己的权利还有多长时间,前面说了“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其次,如果已超过诉讼时效,通过催要留下证据痕迹,只要对方同意还款、支付,就是产生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能达成书面的还款计划协议或者补打欠条等,保留书面证据最佳。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uangxiangniao.com/law/310382.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5年11月27日 15:54:47
下一篇 2025年11月27日 15:54:52

相关推荐

  • 案件(案件编号查询案件详情)

    什么叫案件 案件是指有关诉讼和违法的事件,还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等。 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相比有本质的不同。民事案件主要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性质的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而刑事案件则是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适用刑事诉讼法程序。 此外,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所适用的实体法不同。民事…

    2025年12月5日
    000
  • 收款凭证(收款凭证图片)

    收款凭证如何填制? 凭证内所反映的贷方科目,应填列与“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科目; 凭证左上角“借方科目”处,按照业务内容选填“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凭证上方的“年、月、日”处,填写财会部门受理经济业务事项制证的日期; 凭证右上角的“字第号”处,填写“银收”或“收”字和已填制凭证…

    2025年12月5日
    100
  • 河南知名律师(河南知名律师网)

    河南省最著名的律师是谁? 普通的案件一般律师都能搞定,如果复杂,还是建议多对比一下,多听听他们的思路,我用过曾彬彬律师,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的,告诉我搜集证据的方法很实用,人比较负责,说话不带水分。 濮阳有哪些出名的律师事务所?它们的联系方式分别是什么? 律师是很多人都比较向往的一个职业,它也可以为人…

    2025年12月5日
    100
  • 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法院院长任期满后转任什么职位)

    最高院院长什么级别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级别属于首席大法官,我国的法官等级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等。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属于中国法院系统的最高领导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十六条   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   法官等级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

    2025年12月5日
    100
  • 网络诈骗举报电话号码(网络诈骗举报电话号码是什么)

    遇到网络诈骗可以拨打哪些电话举报? 遇到网络诈骗可以拨打110举报。当诈骗分子主动打电话联系过来时,简单有效的“一分析、二咨询、三打110”三步法就能轻松应对。即对于要求转账汇款的电话、短信、邮件等要提高警惕,明辨真伪,不轻易汇款转账,多向亲朋好友咨询,必要时拨打110咨询或报警。 安全专家提醒市民…

    2025年12月4日
    100
  • 房屋评估价格怎么算的(评估房屋价格参照什么)

    房屋评估价如何计算 房屋评估计价方法:以房屋建筑总面积(平方米)、按测定的重置单价计算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根据评估的房屋新旧程度、计算房屋现值(净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房屋建筑总面积×房屋重置单价±房屋的增减价值 房屋现值(净值)=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评估的房…

    2025年12月4日
    100
  • 劳动法咨询(劳动法咨询免费12315)

    《劳动法》咨询电话是多少? 如果您有劳动纠纷等方面问题可以拨打12333。“12333”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等问题的咨询电话。 如果您想咨询法律相关问题可拨打12348。“12348”是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 如何咨询劳动法?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要…

    2025年12月4日
    100
  • 结婚证查询(结婚证查询 民政局)

    结婚证怎么查 查询方式如下: 1.、在支付宝上搜“国家政务服务”,点击进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 2、在小程序首页,将左上方的定位设成结婚证申领的地区,譬如结婚证是在广东省领取的,则选择广东省; 3、点登录,登录完之后,在小程序首页向下滑动会有一个“我的证照”版块,点击“添加证照”; 4、选定…

    2025年12月4日
    100
  • 新公司法解读(新 公司法)

    最新公司法修改主要修改了哪些内容 公司法修改了的内容是:《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金额限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无需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

    2025年12月4日
    100
  • 律师考试(律师考试2002年)

    请问考律师要参加什么考试,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但从事法律事务的人,一般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持有司法局颁发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一般为每年的6-7月份,每年一次。一般在每年九月的第二个周末进行考试,连考两天,分别考查四个试卷。 国家…

    2025年12月4日
    200
  • 高铁赔偿(高铁赔偿标准)

    高铁晚点一个多小时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因此,高铁延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承运人应当负违约责任,赔偿旅客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损失无法确定,应当承担一个比较合理的固定数额。但要注意的是,因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原因导致延误的,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5年12月4日
    000
  • 金华律师(金华律师事务所)

    做金华律师能有多少收入啊? 怎么说呢,看你自己能不能干,就我们所而言,1万—150万都有,我记得第一年我做了12万,关键是要服务态度好,认真负责才行 金华刑事律师哪个好? 聂昭洪律师挺有口碑的,听朋友说他办案的效果好;我之前在专业的律师查询平台查询过他,看到辩护成功案例己有400多个,专…

    2025年12月4日
    100
  • 干货,产品经理如何进行需求分析

    需求分析做错了,做再多也是无用功

    用户投稿 2025年12月4日
    202
  • 商标律师(广州商标律师)

    商标侵权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目前并没有统一的商标侵权律师费用收取标准,主要是当事人和律师进行当面的协商,一般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2025年12月4日
    000
  • 民法典意味着什么(民法典是什么呢)

    《民法典》的颁布有什么意义? 《民法典》的颁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最直接的意义是能够更好地依法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

    2025年12月3日
    000
  • 金融律师(上海金融律师)

    上海金融诉讼方面有没有靠谱的律师? 我也是上海的,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律师就挺靠谱的,上次我记得是戚诚伟律师给我服务的,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法学本科)、复旦大学(高级工商行政管理硕士EMBA)、香港金融管理学院(涉外律师培训项目)、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整个过程很专业,为我解决了问题。 …

    2025年12月3日
    100
  • 案由大全(案由大全查询)

    请问行政诉讼案件的案由有哪些? 行政管理范围 1.公安行政管理 (1)治安管理(治安) (2)消防管理(消防) (3)道路交通管理(道路) (4)其他(公安) 2.资源行政管理 (1)土地行政管理(土地) (2)林业行政管理(林业) (3)草原行政管理(草原) (4)地质矿产行政管理(地矿) (5)…

    2025年12月3日
    000
  • 自考律师资格证需要什么条件(怎么自考律师资格证)

    自考律师资格证需要什么条件呢. 一、考律师资格证需要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

    2025年12月3日
    100
  •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包括哪些情形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其因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条件的规定,合同尚处于未生效状态,其生效与否取决于有权人是否表示承认的合同,包括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法律依据…

    2025年12月2日
    000
  • 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1—10级伤残赔偿价格表)

    加害人对受害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同时还有可能会影响他的心理健康,可能会让受害人长期处于担惊受怕的恐惧之中,这样就会影响到他的正常生活与工作,所以受害人可以向加害人提出精神抚慰金,在计算精神抚慰金时有一个标准,那么人身损害的精神抚慰金怎么计算呢?山东中评和律师事务所程兵律师解析。 人身损害的精神抚慰金怎么…

    2025年12月1日
    0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